分类: 琐记随笔 |
分开一年多的前BF,昨天在msn上跟我聊了会儿。有一段对话很有意思。可惜我的系统里没有保留历史纪录,只好再敲出来(他那儿有,但拒绝发给我,说是怕别人笑话
)。

他问我觉得他以前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好。这是我列举的他的八大罪状之一。
我:你小气,交往了那麽久,连一个小礼物都没送给我!
他:那是因为我当你是真正的女朋友啊!
我:你的意思是说,真正的女朋友是不用送礼物的,对吗?
他:花钱不是找谁都可以吗?






这……这……这都什麽流氓逻辑啊?我被呛得无话可说。真是个强人,以前咋就没发现呢?按他的说法推论过去,真正的女朋友是不用花钱的

怪不得那些第三产业的女性(坐台的、插足的)可以堂而皇之地让男人付费。看来以后要想敲诈点礼物,得改行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