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好的书每次阅读总能给你一种新的境界,而一部并不怎么高超的书却不会让你怀念起,甚至于读第2遍。西班牙语为世界文学贡献了两部伟大的杰作:《堂吉柯德》和《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我看了不下4遍,但我想我还是会继续地看第5遍,第6遍的。正如书里面的奥雷良诺不停地做小金鱼,做了25条以后,又将它全部熔掉,重新开始;如阿玛兰塔用烧伤的手不停地为自己编织裹尸布,做成功了又拆掉重做,如此循环,周而复始。
“这不是为了打发或拒绝孤独,而是在保持孤独”——正如我先前拒绝孤独的诱使一样。我发现每个人身上都有孤独的情节,一触即燃如同休眠火山一样。“孤独是你的初恋,每个人将初夜权奉献给自己的双手时,就承认了它和你如影随形”。
我是在偶然的一次机会接触它的,“它的外表迷惑了我”。要我有一种急切与之共鸣的欲望,那种欲望是不自然的,正如信徒们为受罪而感到光荣,因为主与他们一道犯了罪的道理一样,“孤独”的字眼令我尽陷沉溺,找到了静室,又好象两个闺中怨府想要透过隔墙去诉苦一样,这是一种欲望,一种渴望孤独与共鸣的愿望。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这个开篇我就滋生了要完整地读完这部小说的欲望,因为我感受到了孤独与宿命完美的结合,“过去未来时”——这个作者独创的理论,之后神奇的吉卜赛人,炼金术,哲人之蛋,望远镜,十五世纪的盔甲……太神奇了,更使我坚定了读完这部神奇有趣,如史诗一般地著作的信念。
我一开始就惊叹起作者超高的叙事技巧,它可以跨越时空,任意遨游,“泛舟神秘之海,漫游荒漠之地”,简短而不失详尽,荒诞而不失真实;又感到一种节奏超快感的享受,他抛弃了传统的叙事手法,找到地方,建立村子,落实政策,甚至很快迎来吉卜赛人,只需短短的一页,而我们通常所读的《红楼梦》,需要好几个章节,绕过几十个弯才能到达林黛玉的住所,又要好几个章节,绕过几十个弯才知道贾宝玉与林黛玉微妙的关系。但这种叙事方法好或不好呢,我显然认为这符合现代人的阅读心理的要求,而且很能迎合他们对情节追求的需要。“这是一种创新”,虽然它不能与托尔斯泰,福楼拜相比,(“如果他们都还在人世的话,对于诺贝尔文学奖而言,要马尔克斯来获得,将是一个蹩脚的选择——引”)。但从另一个高度讲,它的确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境界,这种叙事方法有报告文学的影子,又有一种时空交错的感觉,让人琢磨不透,但条理却又清晰得让人无可辩驳。马尔克斯是继塞万提斯后第二位语言大师,他的语言有独特魅力,特别是在你认为没有一个准确词去形容一个事物时,他总能很自如地创造出那个词。富有超自然的想象,结构独特,长句的魅力独在此发挥得淋漓尽致。阅读他的语言,总让人喘不了气,那种急促的快感,不拘一格且潇洒自如的姿态,形容词与动词的错综搭配,就是光读语言而不解其意,都忍不住要反复阅读下去,这就是马尔克斯用想象力熬制成的语言,让人不免想到莎士比亚!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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