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豪情
2007-01-22 17:59:08
不知王总的财富观是什么呢?
一直忙于开会,没有上网也没有时间写博客。回来上网看了一下,有许多朋友有留言,其中“豪情”想知道我的财富观,刚好前几日看到一则信息:美国财政部长、前任高盛董事长保尔森立下遗嘱,身后将8亿美元身家全部捐给慈善机构。结合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盖茨基金”又得到巴菲特的数百亿捐款, 李嘉诚先生的“第三个儿子”等等,颇有感慨。
最近在看一本书,安德鲁·卡内基的《财富的福音》,非常好,推荐各位也可以去看一下。对于其中的许多关于财富的观点,我都非常认同。考虑到大家不可能马上拿到这本书,我愿意把自己摘录的其中一些观点与大家共同分享一下。
文明本身奠基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劳动者有权掌握自己的储蓄账户中的几百美元,而百万富翁对自己的数百万美元也同样拥有合法的权利。如果人类社会要进步或者只是维持目前所取得的成就的话,那就必须允许每一个人“无所畏惧地坐在自家的葡萄藤和无花果树下。”
我们从一种最有利于促进人类利益的条件出发,但却无可避免地要将财富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
只有三种方式可以处理剩余财富:第一种是留给家族后代,第二种是遗赠给公共事业,最后一种是由财富所有人在有生之年妥善处理。
“留给儿子‘万能的金元’无异于留给他一条祸根。”遗产绝不是孩子们的福利,而“家庭的荣誉”才是激励他们有所作为的福音。
客观地说,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不会得到人们的赞美,死后才把财富留给社会也不会得到社会的感谢。对于以这种方式留下大笔财富的人,人们会很自然地认为:如果能把财富带走的话,他们根本就不会留下一分钱。这就难怪这种遗赠算不上什么福音了。
对死后留下的巨额财产越来越重地课税是一个值得喝彩的迹象。(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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