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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新疆八面体铁陨石捐献问题的声明

(2011-07-20 2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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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大陨石的发现经过,我是知情人。严厉谴责北京天文馆伪专家张宝林勾结台湾陨石贩子并公然造假的卑劣行径!!!
[转载]关于新疆八面体铁陨石捐献问题的声明

[转载]关于新疆八面体铁陨石捐献问题的声明

[转载]关于新疆八面体铁陨石捐献问题的声明 
  各位星友大家好!昨天我就新疆约25吨八面体铁陨石发现权问题简要做了阐述,大家给予我巨大的支持与关爱!非常感谢!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回复大家的留言,请见谅。
    首先声明一点:这块巨大八面体铁陨石的发现权归童先平本人所有。任何人声称发现权均属无稽之谈。本人2011年6月21日通过中国陨石文化倡导者徐淑涛向中科院欧阳自远院士转达了将该陨石捐献给国家科研机构的要求,欧阳自远院士明确回复予以支持。与此同时,临沂石协陨石专业委员会主任徐淑彬也将消息转达给北京天文馆馆长朱进博士。为何昨日北京天文馆的工作人员以媒体的形式公布发现权,令人不解!昨天见诸媒体的图片是2011年7月17日,明显是我表达捐献之后的事情。所以,该陨石的发现者是我童先平,与任何人无关!对于那些公然造假的行为与人员,我表示强烈的愤慨与谴责!
   其次要声明的是:中国陨石界异常黑暗,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谨防个别人假公济私,走私贩私。一个陨石研究的高级工程师与一个所谓的台湾陨石爱好者竟然可以合作到剽窃他人陨石发现权的地步,国家的陨石研究何以有发展的希望?如此下去,谁还愿意与“国家科研机构”合作?这个先例的开始,将意味着中国陨石研究的名存实亡与倒退!这种劣行将严重制约中国陨石收藏与研究的正常发展,误国误民!
   再次需要声明的是:陨石立法势在必行!陨石收藏与研究没有法律约束,给一些不法之徒走私贩私,倒卖国家陨石可乘之机。恳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制定《陨石法》,明确界定巨大陨石发现权归个人,所有权归国家。陨石法应明确对发现者的奖励,对倒卖者的制裁!有法可依,有法可行,依法办事!杜绝官方与陨石走私者的非法合作,严惩职务犯罪,维护国家陨石文化遗产不受侵犯的尊严。
   最后我声明:将本人发现的这块新疆约25吨八面体铁陨石继续捐献给国家,任何盗割与私自搬运该陨石的活动都将视为偷盗行为,建议公检法司依法追究盗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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