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的日本9级特大地震,给日本东部地区以重创。迄今为止,据说死亡与失踪20000多人了。
这个地震在中国的连锁反应有许许多多,抢购食盐就是其中一项。
这几天,我陆陆续续的看见或者听见一些关于地震的谣言。在本博的上一篇博文留言里,就有人说要地震的事情,好像是手机有短信之类。受抢盐风波的影响,许多人们认为,日本的大地震可能影响我们。于是,就衍生出一些猜测地震的小道消息,流传在街头巷尾,茶余饭后。这也是连锁反应之一。
我认为,地震的谣言有许多传播渠道。其中,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造谣尤为严重,为害不浅。看官问道,老徐何出此言?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防震减灾法规定:
第十六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目前,我国有许多省级以下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经常发布辟谣的告示,说没有地震之类。一方面,他们说地震不能够预测,不能够预报;另一方面,他们又说近期没有破坏性地震发生等等。这无异于古代寓言中的矛和盾的故事雷同。汶川8级大地震前几天,四川有位市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的砖家洪某某,信誓旦旦的说,四川不会发生唐山那样的大地震,结果呢,我就不说了,全世界都知道了。
我在这里说这个问题,是想提醒那些省级以下以辟谣为生的伪砖家们注意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法律既然规定你们无权发布地震预报,同样,你们也无权辟谣!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用意,都必须尊重法律。否则,闭着眼睛瞎说八道,无疑于杀人放火,谋财害命。
地震预报,的确是世界科学难题。不要因为它困难,就可以当伪砖家,误国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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