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关于农民工的新闻,“民工律师”周立太写了一篇BLOG《又有一群“狗日”的跑了》,文章中气愤地指出:他为60多名农民工打官司讨薪水,成功后那些农民工个个欢欢喜喜地回家了.至于律师所派去的财务人员提出的: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应收的律师费请求,他们根本不予理会.这激怒了一直为农民工伸冤,主持正义的律师周立太,他怎么还能坐得住呢?他就骂起来了,俗话说:菩萨也有金刚之怒!又何况是人呢!如果我是他,想必也难保持风度!
我认为今天的这个新闻对农民工兄弟很不利.因为“信用”这个词一再被提到.一个人为了眼前一点蝇头小利,就丧失了信誉,到头来只会使自己的生存空间变得更小.怎么说呢?前天,有新闻报道说湖北6名贫困大学生,受了救助,却不知道感恩,结果被停止享受捐助.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得不回到原来的贫困状态,艰难求学.这算不算自己的生存空间缩小了呢?
周立太敢挑起为农民工讨要薪水的旗帜,本身就说明了他对农民工有一份仁爱之心.他愿意把更多精力放在他们身上,为无权无势的他们讨个公道.但是如果这份仁爱之心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任意被利用被践踏,怎么能不叫人心寒呢?那60个农民工的行为是不是该受到谴责?当然也有人为农民工辩护,说他们辛辛苦苦挣开的钱,不愿意花在没有“实物”的地方.他们有私心,但有能理解的地方.这辩护的意思就是说,律师为他们做的都是“无实物”的.60个农民工认为如果出了律师费有点可惜浪费.还不如赶紧卷着钱回家,给老爹老娘买药治病,给媳妇买身新衣服,来得实在.他们的想法还真狡猾啊!
律师也是人,周律师也有老婆孩子,一样要养活.他凭自己的聪明才智挣的钱,怎么就能被农民工们认为是“可惜浪费”了呢?那60个不懂得感恩的农民工,是不是打算以后都不出门打工了;还是能保证以后自己的老板能按时发放工资?不守信用,到头来只会堵了自己的去路.毕竟像周立太这样专门为农民工打官司的律师并不多见,因为他们的许多官司都比较棘手,取证难,如果遇到个黑社会性质的老板,性命都可能保不住.
因此我总认为现在许多新闻媒体在大肆报道“农民工受不公平待遇事件”的时候,有必要也把他们身上的毛病挑出来.像周立太律师遭遇的这桩烦心事,就把一些农民工低素质给暴露出来了.许多农民工没文化,素质低,道德败坏.给一些城市的秩安带来了许多隐患.城市里的人躲避他们,嫌弃他们,这还会有人站出来提他们说话,他们可怜,他们不容易,他们值得同情.是!有些农民工是值得同情,但是我们总不能打着“同情”的招牌,放纵他们的行为.大家都是人,大家都不容易,你以为那些坐在办公室里高级白领就容易么?还不都是为了生存在拼命啊!生命都是一样值得尊重的!但是你做了非法乱纪的事,你的灵魂就是低廉的!
中国人向来是善良的,除强扶弱,同情弱者是我们传统的美德.但是在这个瞬息变化的社会,我们还是有必要拿捏分寸,不是所有的农民工都值得尊重,都值得同情.对付狼一定要用棍子,就是不能没有原则的善良.你要是个人,是个中国人,你就应该懂得感恩图报,懂得信用大于天.没有谁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如今做什么工作,挣多少钱都是靠能耐得来的.因此,奉劝那些逃跑的农民工,叩问一下你们的良心!钱攥在手里,到底能让你们开心多久?
此文在我的搜狐BOLG中发表于200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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