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依法拆除一批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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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依法拆除一批违法建筑
拆除现场。(陆波岸
据介绍,这些违法占地建筑是当事人私自向村民非法购买土地,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建房。在违法建筑刚动工时,该县有关部门多次到现场规劝制止,但这些行为没有停止。4月28日有关部门发出了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配合调查,但当事人还是没有配合。5月4日,县规划建设局对当事人作出了限期自行拆除告知,并到现场张贴。5月8日,又对当事人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在5月12日前自行拆除所建设的房屋,但当事人没有按照要求自行拆除。
鉴于这一情况,宾阳县决定采取依法拆除行动。
本文2009年7月2日发表于《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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