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和谐 共同发展
马山县民族事业蓬勃发展


民族团结乐融融。(陆波岸
摄)
本报讯(记者陆波岸)人逢喜事,心怀感恩。看着自治区50周年大庆建设项目之一——马山县中医院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马山县各族群众对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给他们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有着更为深切的感受。
位于广西中部大石山区的马山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世代繁衍生息着壮、汉、瑶等10个民族。全县辖11个乡镇中,就有2个民族乡,全县总人口52.41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3.67万人,占总人口83.32%。
马山县一直把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纳入民族事业中长期规划,重点扶持建设了一批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1996年至2007年,该县共实施相关项目82个,少数民族群众共有10384户51229人受益。正在实施的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总投资3.3亿元,项目涉及交通、水利、能源、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直接受益人口50多万人。2005年开始,马山县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屯开展扶贫“整村推进”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全县贫困人口从2003年的9.63万人降到2007年的5.78万人。
1984年10月15日和1996年6月10日,马山县先后设立了古寨瑶族乡和里当瑶族乡,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和关怀,体现少数民族当家做主意愿,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马山县各级党组织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优化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茁壮成长。目前,该县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县干部的85%左右,和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相当。
马山特色民族文化得到积极保护和挖掘。目前,壮族扁担舞、壮族会鼓、壮族“三声部”民歌已成为马山民族文化的品牌。其中,被誉为“中华民族文化瑰宝”的马山壮族“三声部”民歌已被列入自治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马山壮族会鼓被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各族同胞共享和谐,马山县民族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2005年,马山县民族事务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06年,马山县人民政府、马山县民族事务局被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文2008年8月26日发表于《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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