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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厂排污“造就”“臭墨水”河
环保部门要求公司确保下一榨季废水达标排放
“浅村河水被污染确实是糖厂排污所致。”昨日下午,宾阳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回应本报《浅村“臭墨水”河困扰村民20载》一文时如是说。
县环保局昨日作出的《关于广西宾阳永凯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的调查处理情况汇报》指出,广西宾阳永凯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日排放废水量并不像记者采访时那位女工作人员说的那样少。该公司日榨甘蔗7000吨,每小时排放废水600吨左右。经县环保检测站本榨季多次检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在150mg-250mg/L,悬浮物在100mg-200mg/L之间,部分污染物指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另外,公司废水也没有排入什么鱼塘,其排污口位于大桥镇滑石村,废水直接排入河中。由于江水上游来水量较小,河中主要是该公司排放的废水,无法自净,致使江水变黑、发臭,一条困扰村民20载的“臭墨水”河就这样“造就”而成。
县环保局局长施林杰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已经把调查情况向该公司老总进行了通报,公司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刻反思,并制订了增效减污的具体措施,确保下一榨季废水达标排放。
该公司违法排污造成污染是否要受到相应处罚?施林杰称,按照目前县一级环保管理水平,对企业排污做到准确及时监测的难度比较大,要处罚一家企业得有科学的依据。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的排污情况将继续检测,如果发现有偷排或者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到河中的现象,将严肃处理。
企业排污造成河水污染的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有何意义,偷偷向为人们提供水源的河中排污,与投毒杀人有什么区别?”有关人士在谴责一些企业忽视环保只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做法的同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重视环境保护,“环境不该成为利益的牺牲品”。
流经浅村的“臭墨水”河是否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也许还得看有关部门的监督力度和企业的自觉行动。群众相信的是事实和实际行动,我们将拭目以待。
本报记者陆波岸
南宁日报 > 2005年3月29日>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