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公众参与”都已发展成了世界性的通用词汇,“公众参与”促成“公民社会”的形成。但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似乎更应该是一个快乐而幸福的目标,所以你在文章中提到的公众的三种境界,我都不是很赞同,真的不是很赞同。因为仿佛为一个目标进先进行理性权衡后,用一种信仰或价值标准来强迫人们去做。为什么这个过程一定是牺牲和失去,而不是获得呢?
套用美国仙德勒女士的话:美国社会中的志愿服务显得必不可少,因为它构建起了整个国家。即使在现今,志愿服务也已成了大多数美国人的休闲活动。
志愿服务和承担社会责任,这个过程也许是精神层面的一种需要,人终究是社会中的人,而承担社会责任是获得社会价值感的捷径,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有人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我想是因为常常是因为他们接受了“兼济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压力。他们不知道在接近目标的过程中也是轻松而快乐的。
所以我更愿意用另外一句话来体现承担社会责任的境界: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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