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邮报》2007年6月8日第43期(总第1190期)第2版刊登了李伟毅先生《对邮资调整后邮政服务的一个调查》一文,该文章中的“类型二:作欠资处理但处理错误。……邮局加盖了欠资戳,但都误将欠资20分作欠资40分,占处理失当……”。由于该文章作者对邮政局有关欠资处理的规定不甚了解,因此,他发表出了这样错误的结论。根据新颁《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关于欠资的处理是这样规定的:1、对未付足资费的,应盖销邮票,并在邮件封面加盖“欠资”戳记,批明应收款额(按所欠资费加倍计算)。因此,邮政局将欠资20分作欠资40分处理并不是错误的,而是非常正确的。江苏无锡吴琦华先生办有《中国邮资研究》(中国欠资邮票研究会会刊),在那里有一大批我国研究中国邮资(当然包含欠资)的集邮爱好者们,欢迎有兴趣的集邮爱好者联系。
联系地址是:吴琦华214028
江苏无锡市太湖花园二区277号102室
四川广汉(张治民)
《中国邮资研究》封面 (中国欠资邮票研究会会刊)
(该刊大32开杂志型、4彩封加4彩页、64内页)
邮政局操作欠资片欣赏:
邮政局操作正确:
(该明信片从四川广汉寄上海)
该片仅贴0.2元邮资,广汉邮政局批注每件欠资0.4元,应收0.8元。虽然寄件人仅留下一个“张”和“治民”的印章,没有详细地址,可是,广汉市邮政局质检和投递员太了解寄件人了,因此,仍然退回到了寄件人的手中。
(当时符资为0.6元)
邮政局操作正确:
(该明信片从四川南充寄广汉)
该片仅0.6元邮资,邮政局加盖欠资戳应收0.4元。(符资为0.8元)
邮政局操作正确:
(该明信片从宁夏中宁寄贵阳)
该片仅0.6元邮资,邮政局加盖欠资戳应收0.4元。(符资为0.8元)
邮政局操作正确:
(该明信片从江苏常州寄广汉)
该片仅0.6元邮资,邮政局加盖欠资戳应收0.4元。(符资为0.8元)
邮政局操作错误:
(该明信片从乌鲁木齐寄贵阳)
该片仅0.4元邮资,邮政局错误加盖欠资戳应收0.4元。实际正确的操作应该欠资0.4元,应收欠资费0.8元。(符资为0.8元)
该片仅0.6元邮资,加盖‘信箱开出’副戳,未做欠资处理。(符资为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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