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和1931年的9.18没有可比性,但对于老三板的苦东来说,特别是环保1的苦东,犹过而不及的感觉说没有那是不可能的。
看以往辽宁几个破产重整公司让渡比例,丹化让渡10转1.15股、锦化让渡10转10股后让渡6股、得亨10股让渡1.8股、金城10股让渡2.4股,重组后现价分别为丹化4.3、锦化3.0、得亨14.0、金城10.8。作为小散,有机会参与了丹化、锦化、金城重整,得亨无缘。当初皆争议很大,因为皆让渡大小股份,皆强制判决。个人感觉普遍缺乏理解沟通,不能创造共赢的局面,重组后股价也不太理想。
如今,环保让渡比例大幅提高。对流通股东而言,比例大大超过华源。当初华源10股缩股让渡重整后,只剩5.7股。
让渡等手段,本无可厚非;不管是哪方,皆应顾及利益,而非一方私利;
对于股改,也并非环保一家说了算,你说有就有、你说无就无,也不是需要你做实验;作为管理者证监会,应该出指引。(参考B转A的东电案例,也是没有股改这么一说,并且证监会通过,虽然B股和老三没可比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