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开博客发现好几天都没有写点东西了,这段时间其他的东西想的很少感情问题到是经常会去想,我的真爱在哪里,我有没有找到属于我的那片爱天空呢?
爱情受理想原则支配,婚姻受现实原则支配.爱情本身拥有一种盲目的力量,会使人不顾一切地追求心目中的偶像.所以,当一个人考虑是否要与不太爱自己的或自己不太爱的人结婚时,她(他)已经在受现实原则支配了.理想原则追求的是幸福(事实上未必能追求到),现实原则要求避免可预见的不幸(结果往往也就不会太不幸).可以用两个标准来衡量婚姻的质量,一是它的爱情基础,二是它的稳固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所谓"痴偶难久",热烈的爱情自有其脆弱的方面,而婚姻的稳固往往更多地取决于一些实际因素.两者俱佳,当然是美满姻缘.然而,如果其中之一甚强而另一稍弱,也就算得上是成功的婚姻了。以此而论,双方中只有一方深爱而另一方仅是喜欢,但在婚姻的稳固性方面条件有利,例如双方性格能够协调或互补,则此种结合仍可能有良好前景,而在长久婚姻生活中生长起来的亲情也将弥补爱情上的先天不足。当然,双方爱情的不平衡本身是一个不利于稳固性的因素,而其不利的程度取决于不平衡的程度和当事人的禀性。感情差距悬殊,当然不宜结合。在差距并不悬殊的情况下,如果爱的热烈的那一方嫉妒心强,非常在乎被爱,或者不太投入的那一方生性浪漫,渴望轰轰烈烈爱一场,则也都不宜结合,因为明摆着迟早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所以,在选择一个你很爱但不太爱你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大度,或者对方是否足够安分。在选择一个很爱你的人但你不太爱的人时,你当自问,你是否足够安分,或者对方是否足够大度。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你当慎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不妨试一试。你这样做仍然是冒风险的,可是,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彼此因热烈相爱而结合的情况下,婚姻都不可能除去它所固有的冒险的成分。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太苛求婚姻,那样反而更有希望使它获得成功了。
爱和被爱同是人的情感需要,悲剧在于两者常常发生错位,爱上了一个不爱己者,爱己者又非己所爱。人在爱时都太在乎被爱,视为权利,在被爱时又太看轻被爱,受之当然。如果反过来,有爱心而不求回报,对被爱知珍惜却不计较,人就爱得有尊严、活得有器度了。说到底,人生在世,真正重要的事情是如何做人,与之相比,与谁一起过日子到属于比较次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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