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一段妙文,拿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逃避和埋怨都不能解决问题,如果你觉得有些歌不适合你,这恰恰找出了你的不足,一个歌手有特点固然重要,但全面也必不可少。很多成熟的歌手能够把不同风格的歌唱得依旧动听。你不可能永远去翻唱那些英文歌,也可以说你不应该再去翻唱那些英文歌,因为你现在已不是在酒吧唱歌,你成为一个签约歌手,那么你的受众体不再是酒吧的听歌者,而是一个庞大的唱片市场。只有自己去适应这个变化,你才能进步变得全面。如果离开了英文歌离开了摇滚就不能唱其他歌了,那将成为一个致命的弱点。你有做一个真正歌手的本钱,但还有需要努力的地方,不能去回避这些所谓不合适的歌曲,而应该去不断提高和进步。春晚很多歌手都是在唱不适合自己的歌,很多大型活动也不可能唱适合你自己的歌,以后这种情况将会经常遇到的。拿韩红来说,她去年春晚的《天路》和今年的《在那遥远的地方》包括《青藏高原》、《神话》....等等,曲风各异,还有刘欢从《重头再来》到《好汉歌》...也是风格迥异,但都能被他们唱得娓娓动听,这就是一个实力歌手应该具备的条件,谁也不会去怀疑“实力歌手”这个称呼。小熊同样应该走实力路线,所以你的努力方向是把不同风格的歌演绎成具有小熊特色的歌,都让人为之一震和赏心悦目。仅局限于某一类歌,“实力歌手”其实离你还有一段距离。”
首先,我很感谢这位朋友的意见,不过对于这个问题,我却有自己的看法。
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所有歌都适合你,但我觉得那不是我的缺点,我的缺点是对自己擅长的风格还不够专,对于说我现在不应该再翻唱英文歌,那我就更不明了了,酒吧里的人也是人,说白了至少是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人,多少他们的喜好也代表了这部分人群的喜好,这个唱片市场很大,也很杂,喜欢什么的都有,我永远不可能占领所有阵地,我喜欢的东西,我的父辈不可能喜欢,而他们喜欢的东西,我也不可能喜欢,我一直很怀疑“让群众都喜闻乐见”这句话的合理性,那样的艺术作品我还没有见过,贝多芬的作品,“人民艺术家”聂耳的作品,也不是所有人都听得明白的;而很多晚会上的主流作品,至少我就不喜欢。
我的特点就是英文歌和摇滚,我深深地明白这些现在都不是社会的“主旋律”音乐,甚至在电视台节目和各种晚会上是不太受欢迎的(究竟是不受大家欢迎还是不受“上面”欢迎,我等小民就不得而知了),英文歌和摇滚没有错,他们只是被误解了,前者是被一些狭隘民族主义分子或是那些做着“天朝上国”迷梦的前清遗老遗少们误解了,至于后者,我觉得还是说“今天的天气...哈哈哈”了事。记得小时候刚开始喜欢摇滚的时候,有一次穿了皮衣,留了长发,哼着Gu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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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s的歌,刚到家门口就听守大门的老头念叨:“完了,小孩不学好,废了”,可见摇滚在很多同胞心里就等同于黑社会、坏人...
我不觉得实力就非得是什么都擅长,什么都精通,齐白石不画油画你敢说他不够实力?杰克迅唱了一辈子跳了一辈子就那几种套路,你敢说他不牛逼?韩红的《天路》和《在那遥远的地方》,刘欢的《重头再来》和《好汉歌》其实都是他们自己所擅长的风格——具有民族音乐特点的流行音乐,风格并不迥异,只是旋律有些不同。所以我觉得,还是应该发扬我英文和摇滚的两种强项,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杀出一条血路来。
根据我在国外看到的经验,今后我们的唱片市场和歌迷都一定会细化,有摇滚、爵士、嘻哈...一些专门的唱片厂牌出现,颁奖典礼也不会笼统地就设一个“流行音乐奖”了事,一定有一天会出现各种风格的奖项,就如同葛莱美一般,那会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进步,我期待着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