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阳明《传习录》——“何墨氏‘兼爱’反不得谓之仁?”
(2012-04-08 20:12:16)
标签:
仁爱兼爱博爱儒家墨家基督教杂谈 |
分类: 读书与思考 |
儒家强调仁爱,以孝悌为本,推己及人,人民爱物,其实最终也是博爱!而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也是一种博爱。奈何如此水火不容?
一直以来对这个问题很有疑惑,今天读到王阳明这段语录①,自觉突然明白了!
儒家的学说是非常适合中国的国情的——中古传统社会是以家庭血缘为基础的社会形式,所以行“博爱”先从家庭做起,然后推己及人,仁民爱物,这种“博爱”形式叫“仁爱”。所以儒家不断强调“孝悌仁之本”,仁者爱人;古代蒙童读物弟子规里也说“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
这里我们先比较西方的“博爱”思想。
西方社会,轻血缘,重宗教,人们有着普遍的宗教信仰——可以说是在对上帝信奉下的群体关系:每个人都是教徒;或者说社会关系上,人与人之间首先是教徒关系,然后才是血缘关系;人人都是上帝的子民,所以爱思想就超越了血缘形的“博爱”理念。换句话说这就是博爱的社会基础。(这一点其实比较一下佛家的僧众关系也便可知——僧侣都是佛子,从释迦牟尼,释姓,某种程度上有着超越血缘的特点)。
而墨家的兼爱思想,也正是一种超越家庭血缘关系的思想。而要推行这样的思想,也便要建立超越血缘的社会关系,所以,我们看墨子一方面大力提倡“尊天事鬼”,并说“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这一点正同宗教信仰下的群体关系;另一方面需要指出的是墨家被认为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的群体,其首领称钜子,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种准教派组织?
总之,值得指出的是,在先秦时代和儒学同称显学,只是秦以后逐渐衰落了。
而我们看儒家,一直强调血缘的重要性,而对鬼神,则是“存而不论”,“敬而远之”——儒家并不是否认鬼神的存在,而是对生活中事,主张人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实践和成就,而不求助鬼神外力——儒家相信“天地之性人为贵”,要依靠自力 “与天地参”②。
至西汉儒家经过董仲舒的努力,确立了它在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主导地位。③
注释:
①问:“程子云‘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何墨氏‘兼爱’反不得谓之仁?”
先生曰:“此亦甚难言,须是诸君自体认出来始得。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虽弥漫周遍,无处不是,然其流行发生,亦只有个渐,所以生生不息。如冬至一阳生,必自一阳生,而后渐渐至于六阳,若无一阳之生,岂有六阳?阴亦然。惟其渐,所以便有个发端处;惟其有个发端处,所以生;惟其生,所以不息。譬之木,其始抽芽,便是木之生意发端处;抽芽然后发干,发干然后生枝生叶,然后是生生不息。若无芽,何以有干有枝叶?能抽芽,必是下面有个根在。有根方生,无根便死。无根何从抽芽?父子兄弟之爱,便是人心生意发端处,如木之抽芽。自此而仁民,而爱物,便是发干生枝生叶。墨氏兼爱无差等,将自家父子兄弟与途人一般看,便自没了发端处;不抽芽便知得他无根,便不是生生不息,安得谓之仁?孝弟为仁之本,却是仁理从里面发生出来。”
②见博文《天地之性人为贵》
③笔者观点:墨家法先王——兼爱,先王之道,尧舜禹
墨家与儒家的分歧主要在兼爱仁爱的起点上——孝悌爱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