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又出新政了,什么第二套房子的贷款,第三套住房的税收,一时间讨论得沸沸扬扬。房产商,购房者和投资客各怀心胎,都想着如何规避风险。甚至有些房产的所有者都在讨论为了使每个家庭的房屋保有量降到最低,是否应该在离婚的状态下过起同居的家庭生活。
所谓商品,你从购买的时候就买断了它的所有权,同时也付足了国家所需要征用的所有税收。比如你家里的电视机,不论是阴极射线管的,电子显像管的,液晶显示器的,你可以随意拥有多少,只要你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只要你有足够的地方摆放。不会有人来计算你一共拥有多少套,多少套以上就要多付一点消费税。
其实,在中国,房子的属性不是单一的。新中国的房产是从供给制的福利分配制度经过房政改革过渡到现行的由原有的私房,单位所有的公房,国家所有的公房和纯的商品房经过房屋制度的改革转换而来的。由于在中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那么建在国有的土地上的商品房从买它的那一刻开始,拥有者就不是一个完全的拥有者。到了一定的时候,土地的使用权结束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就注定了商品房的属性并不是完完全全的商品。
所以,对于房子这样一种不完全的商品,国家完全可以用国家的手段调控它的现状和未来。就好像一个筋斗翻了十万八千里的那个猢狲一样,就算跑到天边的大柱子下面撒了一泡猴尿,它那骚臭味还是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哈哈,房地产的新政实施之时就是房价暴跌之日,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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