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推荐劳动模范,照例要搞群众民主评议,不知怎么找到了我的头上。虽然没有受宠若惊,但也有些不解。因为我那时所在的是一个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惯例是不搞群众评议这些玩意儿的。可是由于中资还占有一定的股份,所以每到年底,还会由上一级工会组织做一些这样的活动。
被评议的是部门里的一个经理,他在以前的国营企业里一直是先进典型。说心里话,按照以前劳模的标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象这样的会议,无非是说点好话,举举手,或者再拿点纪念品就结束了。可是,这事情偏偏和我有关,搞得上面很没有面子。
原来,几个文人在总结劳模事迹的时候,把我做的事情,一个小小的设备改进,安到了这个备选的劳模头上。这个改进对我来说,不过是雕虫小技,做了一个数字电路的逻辑组合而已。但是,在那几个总结材料的文人眼里却成了天大的发明。我当时年轻气盛,作了实事求是的说明以后,再告诉他们,劳模的其它事迹很多,你们可以大量地用,但是,不能把别人的东西移花接木到劳模的头上。没办法,主持人终止了会议。
接下来的一个周日,评议会继续开会,这次他们就不请我去了。上报了什么材料,我也不得而知。
教训:搞什么群众民主评议,或者推广到什么更大更高级的会议,一定要按照长官的意志发言或者不发言,举手或者不举手,认真或者不认真地行使你的民主权力。不然的话,下一次,你连发言举手的机会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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