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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现代金报:黑窑场的处理离公众的预期有多远

(2007-07-17 17:48:23)
分类: 交流
 记者从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16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个省的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黑砖窑”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部门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县长职务,芮城县县长陈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一次事件,近百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长被免职。单就结果而论,此次处理的“规模”和“力度”不可谓不大。这样的处理,不仅在山西是罕见的,在全国也不多见。但就“黑窑场”事件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而言,这样的处理结果恐怕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

诚然,“黑窑场”的主要问题和直接责任在基层,但地市级党政干部的“领导责任”呢?辖区内发生这么严重的事件,市级党政干部的一份检查就可以交代吗?

即使是县处级官员,所受的处分也谈不上严厉。丢了“乌纱帽”,听起来比较严重,其实这根本就不是处分。党纪的五种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中没有“免职”,在政纪的六种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中也没有“免职”。其实,“免职”只意味着职务的变动。干部在退休或升迁之前,都要先“免职”。也就是说,县委书记高洪元只是受到了严重警告的处分,而县长宋延林其实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丢了这顶乌纱帽,还有另外的乌纱帽。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过不了多久,二人可能就可以“履新”了。

责任的追究轻描淡写,问题的查处怎么样呢?众所周知,山西“黑窑场”事件的关键是非法拘禁以及故意伤害等涉嫌触犯刑律的行为,相对而言,非法用工、无证经营等问题要轻得多。“黑窑场”事件之所以“震动”全国,也主要是因为前者。然而,山西省纪委的通报,只涉及童工以及无证经营等问题,对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问题几乎只字未提——这是不是有点“避重就轻”呢?

自从山西省省长于幼军“检讨”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对“黑窑场”事件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并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地毯式”的清查行动。其“雷霆万钧”之势使公众相信山西省下了决心、动了真格,人们期待着这场“风暴”能刮出隐藏的腐败问题,能刮出所有陷于苦海的“窑奴”……然而,这次新闻发布会却没有任何关于清查和解救的信息,而且“目前还未发现腐败方面的问题”。人们不禁要问:所谓“地毯式”清查到底解救出了多少“窑奴”?众多“黑窑场”的背后真的没有腐败吗?

 山西省纪委表示,对“黑窑场”背后的腐败等问题还将“继续调查”——希望这不是托词。

 

原文地址http://news.qq.com/a/20070717/000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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