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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那会儿笔者刚工作不久,发现区政府有部破旧的拉达车三天两头总是在修理,修理费早已超过买新车的钱。于是问领导,为什么不买部新车?领导说,国家对事业单位购车有明文规定,花一万元修车合理,但未经批准擅自购车,哪怕只花一元钱也是违纪。我不解,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合理,领导说,规定就是规定,不合理也要执行。
时光荏苒。对于这种荒唐的故事,今天的人们或许会抱以嗤之以鼻的一笑。但殊不知,类似的故事并没有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消失。比如国有企业,无论经营状况如何,哪怕是债台高筑、濒临破产、职工下岗,只要是国有身份不变,经营者不仅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而且还能易企当官。但假如你要改制,如果你没有“跑”来政策的支持,企业经营得再好,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扣到你的头上。
科研院所办企业怎一句“国有”了之
如果将国企细分,科研院所办企业与传统的国家立项、国家投资、国家任命经营管理者的纯国有企业,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没有创业者便没有企业。无论柳传志、王选,亦或是其他科研院所办企业的领头羊,均是没有受任何组织的委托,也没有向国家要一分钱,而是怀着实业救国的理想,甘冒精神与物质双重风险投身创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这些创业英雄,中国便没有联想、方正、中联重科、华创升达等辉煌的新型企业群。
其次,非国家投资、立项。科研院所办企业是由十几个人七八条枪草创,在市场的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而逐步长大的。他们的辉煌业绩以及他们为社会创造的巨大财富,不是靠政策、靠计划,更不是靠垄断所取得的,因而也就更加货真价实。
当然,也不能说科研院所办企业与国家就没有任何关系,毕竟科研院所的品牌、科研成果、人脉关系等,为企业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因此,笼统、简单地将科研院所办企业划为“纯国有”,既不合理,也不近情理。
突破改制困局:山重水复仍有路
表面上看,科研院所办企业改制已是山重水复,但只要换个角度,仍不乏柳暗花明。这是因为:
其一,既然科研院所办企业与国家传统的投资、立项、建设的国有企业有诸多区别,那么在其资产的管理上也同样要有区别。不能简单、粗略地整齐划一将其视为“国有”,而应尊重、承认创业者及其创业团队对财富积累的创造与贡献。
其二,国资管理部门要解放思想,对所谓的国资流失要有科学的价值观,千万不能再做那种“宁愿修车花一万,也不允许买车花一千”的蠢事。
其三,靓女应先嫁。其实,将一个好端端的企业经营得步履维艰、濒临倒闭才是最大的国有资产流失,而那时再寻求改制,企业已一文不值,甚至回天乏力,北京利玛就是佐证。
其四,创业者要摒弃鸡头文化。科研院所办企业的创业者,大都是科研人员出身,技术背景雄厚,但也有部分人市场意识淡薄。
科研院所办企业要走出改制迷局,不仅要求政府国资主管部门要解放思想,企业创业者及其团队同样需要。正如笔者前面所述,一旦等到企业经营难以为继之时再寻求改制,流失的就不仅是国有资产,创业者积蓄多年心血也将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