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哥们儿,小武。大名潘耀武。我大学的同班同学。
我们认识已经十年了,交情甚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有时不了解我们的人会以为我们在谈恋爱。这是真的,我可能对待女朋友都不会像对他那么好,他只要是一谈恋爱我就会给他脸色看,他甚至是不敢邀请我和他的女友一起吃饭的。有时我也会检讨自己的暴脾气,其实我很简单,那就是,该谈谈你的,我不拦着,但我要是找你吃个饭看个电影打个台球喝个酒什么的,你就得来。其他事情我都能理解,小样儿你要敢因为她,跟我说半个“不”字,哼哼,那……
这应该不算霸道吧?谁叫我跟你铁呢,何况一拍戏又老不在一地儿,一走三两月的,回来还不得先紧着哥们儿?对吧。
我妈也特喜欢他,他一回来我妈就让他天天来家吃饭,他老实,每天来之前还来一电话通知,后来我妈就说你别每天打电话来了多费啊,哪天你不能来吃饭再打电话啊。这老实孩子,果然就不打电话了,改发短信了。他爱吃芋头,就爱吃我妈做的芋头烧鸭子。我们家叫他“芋头王子”。他块儿大,能吃,但不敢多吃,怕胖,但又抵不过美食诱惑,所以一开饭就进退两难的表情,瞅着跟便秘似的。我爱看他吃饭的样子,人家吃饭就动嘴,他五官带头皮一起颤,吃得那叫个投入,忘我。跟我有一拼。
我都把自己说饿了…… 我要说他的事儿估计能写一连载。
附上一张我喜欢的剧照,我喜欢这张没有眼神的照片,留给人的只是感觉,做了旧色还加了些风速的感觉,岁月中流逝的青春。一张甜美的笑容让人感觉到心中的幸福,另一张平静的面容给人以安静沉醉的遐想。我是不是说得有些过了?不是,至少我真是这么认为的,可能在词语搭配上略显矫情了。反正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
这张不多说了,我觉得这么反着穿比较有型,就像念大学时有时候故意把T恤反着穿一样,比较不一样的感觉。人问起,就回答说:把另一面也穿脏!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