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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冠亚军的决赛”一语有毛病

(2006-07-22 11:51:22)
分类: 语言文字

我在昨天的博客里,就体育比赛解说中的“暂时领先”谈了自己的观点,今天再就解说中的一例语病谈谈我的意见。

在体育比赛的电视转播中,发现有的解说员习惯说,如“明晚转播某某与某某争夺冠亚军的决赛”一类的话。其实,“争夺冠亚军的决赛”是一个病句,人人皆知体育比赛双方争夺的是冠军,而不是亚军。所以,我们只能说“争夺冠军的决赛”,而不能说“争夺冠亚军的决赛”,或者去掉“争夺”二字也就没了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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