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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甲)将一处商品房卖给了乙,双方签定了买卖合同,几个月后,甲在乙原由的房屋后面建起了住宅小区,将乙的房后小院占去了10%,现在乙要求仲裁委撤消合同,在审理中,乙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撤消合同,但此房在交付时没有房屋质量报告,现在乙的房屋到底质量问题怎么样,还没有测量.因为甲也不能提供房屋质量报告,所以乙以次为理由要求撤消合同.
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弄了,大家给点意见,都是学法律的.并且说说法律依据了!!!谢谢大家了!!!!!我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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