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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赵志红呼格吉勒图依法治国无罪推定 |
分类: 人文历史 |
有幸在新华社的报道通稿当中看到了赵志红对呼案招供的笔录,这一份笔录书写的非常工整流利,不像是真实讯问时快速记录留下的,应当是在招供以后再详细讯问整理的,就是这样被加工过的内容,我们依然有瑕疵可以看出问题的端倪来:
我们首先可以看到赵当时工作的地方也与案发地不远,这厕所也在他经常出行的路上,这样媒体所谓的什么赵能够找到已经拆除的厕所云云,根本不能成为证据!而且这个案件的现场细节,完全可能被泄露出来让周围的人知道,赵在周围工作,能够知道案件细节就很正常了。而且他在周围工作,这个案件已经破案应当是知晓的,记得呼格案当年的宣传就是很大的动静,赵志红不是流窜到此地而是在此地工作,因此不知道案件已破案犯已经处决几乎是不可能的,明知有人已经死罪的案件,然后他再招这个案件,投机的可能性就极大了,尤其是其招供的当时还装作不知这个案件后来又作秀搞偿命申请书,就更可疑,因为如果入狱前他不知有呼格案则谁给他的消息?而且他还招供一些其他案件,完全可能是为了这个案件打掩护。
笔录中赵先聊天又自行车驮劈柴,这驮劈柴的细节特别值得注意,带着累赘哪里像准备作案的样子?而呼案如果是他做的,就是他第一案,你看起诉就知道,他是从96年4月至2005年作案多起等等,为何媒体不关注这是凶犯的第一案,系列案件的凶犯第一案的犯罪心理和以后习惯性犯罪的心理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是罪犯的第一个案件,他能够这样的随意没有准备吗?他在后来的审讯当中依然说了他聊天和驮劈柴的细节,这应当说明就是他当时的真实情况,这情况更象是目击证人的样子。打架斗殴很容易激情犯罪,而藏女厕强奸则是要预谋,很难激情犯罪的,有预谋的犯罪这样带着累赘几乎不可能。
这里他若在附近工作的话,则很可能认识受害人并案发前路遇受害人所以说得清受害人穿着和讲什么话!因此他能够说出受害人的衣着等也不是证据。更进一步讲就是赵志红还有可能就是他当时目击了作案过程,他这样的带着劈柴回家更正常的是路过厕所去方便然后看到了行凶。对这个行凶如果他检举不但不会有人信而且案件已经判决了没有价值,但他在附近工作肯定知道案件的结果,把案件安在自己头上反而是可以得利的!所以如果这样的情况属实,赵志红他实际不是真凶而是呼格作案的重要证人,因此赵志红能够说对所有的案发细节,他惊扰了呼犯,呼发现有人看见未能射精只猥亵便逃走,故后来还要拉人会去看不是自己回去,还贼喊捉贼的想报案栽赃证人,因为在警察那里谁是凶犯先告状的肯定是有利的!你怎么能依据同样之口供,就说他是真凶呼为冤案?!而且此前没有前科的赵志红目睹了凶犯作案过程,反而可能刺激了他的犯罪欲望,让他以后不断作案。
如果是他目睹了作案过程,那么有一个可能看不清的内容就是是否射精了,因此呼为猥亵但赵说是强奸已经射精,这当时强奸犯也叫流氓的所以赵不知道。但到底有没有精液,汤某在近一次采访当中也支吾其语,如没有则赵说强奸、说真凶根本不成立问题就大了,而若有没保存,各种检验记录都要有,检验是法医和现场勘查的警察同时进行的,当时不如实记录基本不可能,而原始的记录法医要有、公安要有、辩护人要有、检察院要有、一审二审的法院都要有,精斑可能丢了但这么多的记录怎么能够一起串通起来消除?有精斑当年肯定要比对其血型与呼格是否相符,这比呼格手指当中的皮肉的血型鉴定容易多了,证明力也直接多了,为何当年舍近求远?!到底有没有精斑?媒体为啥不追了?如果真的没有精液,那么某些人的汤汁儿就要流了一地了。
这里我们必须注意的就是程序问题,毛纺厂杀人案是冯局负责的专案组,如果有了新嫌疑人也是要给冯局专案组处理的,如果他是流窜的大案,也是要合并案件的,而不是把原专案组排斥在外,由新的专案组来查前专案组的,这是对前专案组的有罪推定,而且要查这个问题是要通过纪委和检察院进行的,在赵志红案件的审查的全过程当中,毛纺厂案的原专案组都被排斥在外是不正常的,尤其是到最后给呼格翻案的时候也没有让赵志红出庭作证和让原专案组说话则更有问题,除非你先调查了原专案组有问题要求他们回避,而回避是回避案件的侦察也不能回避他们对翻案情况的作证、质证等。这不愧是胡汤郝滑,整人的影子很明显。
我们很多善良的网友看到媒体人、司法人员、律师为翻案不遗余力,就以为他们是大公无私,现在国际形势复杂,妖魔化中国的势力通过NGO给这些所谓的人权人士的“捐款”数额是非常巨大的,本人曾经被邀请是给每年百万以上的。而且没有邀请他们还可以去NGO组织申请资助。这些钱在中国现行法律上还不叫行贿受贿,钻了中国的空子,借翻案妖魔化中国。因此我们对这些人不要全部盲从盲信,他们背后经常是有推手的。
从这公开的笔录,仅仅是开头的一页纸,就有这样多的可质疑的地方,那么其他细节能够如何?在这细节之下,不但本人以前分析的二次行凶不矛盾,更可以发现的就是赵志红实际上更像是目击证人,如果赵凶在明知此案已经破案的情况下再翻供说自己行凶只是为了投机,他真的是一个目击者的话,则呼格岂不是行凶成为了铁案?!既然有赵凶这样的可能,为何不按照这个方向调查一下?现在呼案已经翻过来了,赵如果真当证人能够证明他犯罪,还真的是可能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呢!
所以仅仅赵志红公开的口供第一页就疑点很多,赵工作地与案发地不远且经常路过、赵当时还驮着劈柴等细节非常关键,两个嫌疑人不并案处理一并调查的有违程序之处非常有问题。知道细节就是真凶这个逻辑对目击证人而言是不成立的,而且赵说射精呼说猥亵,关键的是精斑到底有没有的核心问题应当给大家公布一下啊!没有精斑则说赵是真凶才叫荒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