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达维权公开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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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达维权小组就与区信访办沟通会情况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
京达全体业主,你们好!
2014年7月4日,京达维权小组的姜薇、张醒生、马大姐、张捷以及二十多位京达业主等相关人士参加了区信访办组织的沟通会,沟通会在街道办事处会议室举行,区信访办主任组织房管局宋局长、卫生局杨局长、街道居委会牛主任以及派出所、城管等各个有关部门同时参会,现在就沟通会的情况给各位业主通报一下。

会议由信访办主持,信访办总结业主反映的各种问题,并且着重强调他们是政府,对法院判决的问题不是他们政府的职责,他们是政法分开的,云云……(官话套话略)
我方主张:法院的问题是京达开发商与法院的关系,京达开发商不服法院裁定是另外的法律关系不是业主维权的范畴,我方与京达开发商不是同一主体。我们现在仅仅就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所反映的内容为依据进行维权,有关单位对法院的文书进行了恶意的曲解,引诱业主攻击国家司法制度,用心是险恶的。
法院的裁定和拍卖执行,给北京怡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公司)的不是京达J5、J7、J8的产权,而是给怡合公司的开发权!因为当时京达被执行房产还没有销售证没有上市交易的资格,法院是不能拍卖的,法院能够拍卖的是京达的开发权,我们可以看见法院文书当中明确指出拍卖的是在建项目,而且如果法院拍卖的是产权,则意味着京达公司依然是本地块的唯一开发商,怡合的产权等是需要京达给怡合交房的,法院只能在拍卖款当中预留后续建设费用。
如果法院拍卖的是开发权,则意味着开发商转移项目,开发商以前给业主的承诺,开发商已经出售的产权,接手的继任开发商均应当承担,对此法院在瑕疵声明当中明确载明J8是会所J7车位已经出售给业主,并作了减值处理,而我们的楼外公摊因为是公开的政府备案,则根本不用特别的声明。对此怡合公司参加拍卖也承诺要自行搞清楚权属问题,面积误差法院是没有责任的,因此从这些文书可以明确看出法院的裁定是清晰的,对项目权属的确权由于法院只是执行程序,非开庭审理是不能确权的!而且怡合对其权利义务也是明确的,怡合的后续行为只能是恶意的。相关法院文件与会业主代表当场交给了政府有关人员。
转让产权与转让项目是本质不同的,转入J5、J7、J8如果是产权则意味着这楼就完全属于怡合的了,但转让开发权则这个楼未必属于怡合,就如我们J9、J10楼的开发权是京达的,但J9、J10楼房屋的产权是我们业主的!开发商有开发权,可以办理开发楼宇的房屋初始登记产权,也就是俗称的整楼的大产权,但这个初始登记并不能证明其有产权!这里决定了怡合公司6月3日行为的法律性质,如果产权确定是属于怡合的,他与业主有纠纷使用暴力是违法,但如果这产权只不过是初始登记,并不确定是属于怡合,怡合拍卖时也明知这个产权不全属于他,而此时他使用暴力,则与抢劫无异,是完全的暴力犯罪,对此我们向有关部门主张对怡合涉嫌的暴力犯罪,要求公安部门给出明确的书面意见。
对怡合的产权性质问题,房管局的代表进行了回答,房管局称怡合取得J8楼的初始登记没有我们业主的公摊,J8楼的报建、开工、施工、竣工等全部是怡合单独完成的,上述表述完全违背了怡合通过法院拍卖取得在建工程的基本事实,对此在建工程怡合并没有完全拆除重建,原先的建设必须在产权登记当中有所体现,房管局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回避怡合办理产权与京达的关系,回避原有的会所承诺,回避规划变更当中的问题,回避我们在先备案的楼外公摊问题,没有这些也就没有医院了。房管局的上述回答被业主们集体痛斥,而罔顾事实的进行产权初始登记,必然有腐败存在,业主们对腐败进行了一致谴责,房管局没有其他任何解释。
为了项目转让的合法性,项目转让是必须缴清项目的所有欠费的,法院预扣了欠缴土地出让金2521.322万元并且缴纳了滞纳金等1000多万元,京达至此办理产权证不存在障碍!法院执行后土地证怡合与京达是共有的,有关部门对两家公司没有确权分割,因此办理产权证需要两家共同办理,怡合的产权证能够办理下来,京达的产权证就能够办理下来,京达的开发商没有理由不申请办理,京达与怡合共有的土地权利如要分割,必须京达开发商和我们已售业主的三分之二多数同意,而共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分割的情况下,开发商办理产权是需要共有人同意和配合的,而怡合的产权证能够单独办理本身就是重大腐败问题。我们的产权证办理不下来到此已经非常清楚的说明是怡合和房管局的犯罪和腐败所导致。业主提出京达项目最初是在市建委,我们的公摊也是市建委备案,但后来项目转移到区建委,怡合在区建委办理的相关手续,我们业主合同备案是纸质的备案,而后来都是网络备案完全电子化了,这中间的衔接断点造成了怡合钻空子的空间,怡合在明知的情况下恶意钻空子将已经公摊的面积再一次卖给政府,属于诈骗犯罪,政府应当立案对怡合而不是与怡合共同侵犯业主权利,政府行为的扭曲背后也说明腐败存在的嫌疑巨大。
虽然业主的会所权益如果成立就没有医院的事情了,但就算街道合法购入J8楼,以J8楼开医院依然是问题多多。其后卫生局杨局长对业主进行了答疑,卫生局声称已经在J8楼贴过公示,但对这个公示小区业主无人看到!因此对卫生局医院已经公示的说法我方不认可,认为公示应当通过物业确实让小区业主知道,而对墙墙相靠的业主是有直接影响的相关人是特定对象,应当直接征求意见而不是按照非特定对象进行公示就可以的。小区的上下水与医院相连,小区的通道与医院相连,医院不是独立空间等均不符合开办医院的审批条件,而且医院应当是先到位后审批,不是按照审批要求建设!卫生局辩解说没有急诊,但我们在网上公示的审批结果当中明确查到了急诊的项目,卫生局辩解说没有传染病科,但传染病科也只在专门的传染病医院,对发热门诊本身就是有传染源的,卫生局不否认可以接诊发热病人。卫生局一直坚持J8是社会医疗服务中心,但业主们认为无论是医疗服务中心还是医院,对专业人士可能有区别,但对业主而言就是文字游戏,该医疗服务中心与我们认识当中的医院无异,差别只不过有没有床位不是业主关心的问题。对卫生局的推诿,业主们提出要求卫生局公开审批过程中需要的16项文件的具体内容,在J8楼各种条件明显不符的情况下,这些文件是怎样记载的,在这里有什么样的腐败!在种种问题下,卫生局杨局长表示医院将暂不开业,看政府对业主维权事件的处理最终结果。
对居委会业主们的焦点在于成立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对此是百般推诿,现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焦点难点不在开发商也不在物业公司,而是居委会的阻碍,导致京达业主委员会迟迟不能成立,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存在,居委会很多时候是行使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的,我们的业主权利是被代表了,居委会的一些人打着我们业主的旗号得到了灰色的实惠,我们让政府公开的各项文件当中,征求民意的项目内容可能就是居委会出的面,对此怎么样成立业主委员会,还是一项艰巨的斗争。
以上是我们与信访办等在沟通会上交流的主要内容,会后一些人的小动作依然不断,7月7日夜就有人没有手续的开挖道路给J8另接水管,在业主的声讨下没有得逞。9日街道给大家一个公开信,该信没有盖章也与当时交流的内容有节选和歧义被维权小组制止,同时城管还给物业下达了拉业主拆墙渣土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也给业主们一个公开信,让大家看到当时沟通会的全貌,让所有业主了解情况真相,黑暗的东西见不得阳光,现在就是要给一些阴暗的东西晒晒太阳!
此致
京达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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