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电视剧是一宋慈为原型演绎而成的,他是宋朝的法医,写过一本书叫《洗冤录》,是后世法医的必读之书。
我看到两点问题:
一是二堂。
审犯人,一说就是大堂之上如何如何,大堂并非个大或面积大的场所,而是专门处理刑事案件和重要案件的,有酷刑,原告被告要下跪的;戏里演的大多是这里;还有就是二堂,专门处理民事纠纷,官员一般穿便装,百姓也不用下跪,也不用太严肃。一般无刑法,以调解为主。
二是“穿帮”。
本来法医和痕迹学是十分缜密的东西,戏里的宋大人靠的就是观察和推断找出犯罪分子的,但在电视剧中,其本身就有不少违背法医常识的地方:有这样一个情节,犯罪分子用绳子勒死一个人,然后将其伪装成上吊的样子,一个人用绳子勒死另一个健全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对方是有病在身,或与实施者体力相差很悬殊,比方泰森用绳子勒,但他想勒死另一个拳击运动员那是不可能的;我国古代有种方法,可以用绳勒死体力相近的人,那就是所谓“套白狼”的方法,将绳子套住对方的脖子,自己迅速与其背靠背,弯腰将对方背起来,用对方的体重勒死对方......有些犯罪手段是一个人根本完成不了的,比方说还有强奸,一个人是很难完成的。
再有就是电视剧里的犯罪分子是个老头,被害者是个20来岁的后生,那就更不可能了,老头勒死后生后将其再吊到房梁上,伪装成自杀的样子,那就更是笑话,一个活人,200斤不重,一个死人80斤重,两个人搬都十分费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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