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http://blog.sina.com.cn/u/1237268421
首页
博文目录
关于我
个人资料
微博
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
博客访问:
关注人气:
获赠金笔:
0支
赠出金笔:
0支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不正当
(2006-12-13 23:06:36)
分类:
随笔。杂说
我就不太理解什么叫:不正当男女关系。
嫖娼不属于该范畴,婚后两口子,不算。强奸不算。顺奸不算。搞一个对象,睡了,不算。两个或更多,也不应该算。你情我愿,两性关系就是两性关系,有错误的,违法的,合法的,没什么不正当的。
分享:
喜欢
0
赠金笔
阅读
┊
收藏
┊
喜欢
▼
┊
打印
┊
举报/Report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
记者问路
后一篇:
黄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