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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

(2006-12-13 23:06:36)
分类: 随笔。杂说
                   我就不太理解什么叫:不正当男女关系。
                   嫖娼不属于该范畴,婚后两口子,不算。强奸不算。顺奸不算。搞一个对象,睡了,不算。两个或更多,也不应该算。你情我愿,两性关系就是两性关系,有错误的,违法的,合法的,没什么不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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