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礼拜逛摊,看见一个人花了两万元买了一幅显然是伪作的"悲鸿奔马图",买画的人从外表看不象个太没有素质的人,如此拙劣的画就看不出来吗,我追上去问他,买画干吗,答曰;'送礼".就走掉了。
于是,不便再多问.
店主以前也算是认识,交情并不深.
拐弯抹角试探的问及这件事,店主反倒问我:"你真的不知道?这是公开的秘密"于是.一一道来
名画不是艺术品,在送礼的,收礼的和卖画的三者心知肚明的契约中变成一张支票.
明显的赝品还标价死贵是有原因的,只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送礼人手执名画,以艺术交流的名义将画送给受礼的人,高雅,不显山不露水,同时告诉他,此画真伪可找专家鉴定,比方说,“某某画廊”鉴定,受礼人自然明白.过几天,受礼人的老婆拿画找到画廊请求鉴定,画廊老板是有记号的,就说;"这是难得真迹,我店愿高价收回."于是,以18000元收回.店主以20000元卖出,以18000元收回,一出一进可赚2000元,此价格是定好的.
这样,画又回到店里,准备在次售出,卖画,买画和送画的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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