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了班主任组织春游的请求
标签:
春游老师班主任学生学校 |
分类: 杂谈 |
我拒绝了班主任组织春游的请求
下午第七节课,我毫无保留地拒绝了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踏青的请求。上周几个班主任向我提出请求,我委婉地拒绝了。一个班主任私下里说,你平时不是这样的行事风格,我承认。
可以肯定,班主任很伤心,学生很伤心。班主任精心组织的心血,学生热切期待的情绪,被我倒污水一样倒掉了。其实我也很伤心。
拒绝几乎不需要理由,安全能百分之百的保障吗?没有人能敢打包票。我也请示了教育局主管安全的领导,百分之百的能保障安全吗?我也不能回答,但是他的反问告诉了我答案。
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亲近自然,了解社会,不读死书,培养能力,拓展思维,法律要求,民族进步;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无数关于教育的道理法律人人都懂,现实一旦学生出安全事故,就没有人跟你讲道理法律。
学生不做假期作业家庭作业课堂作业,挨了老师的批评,离家出走或者学生跳楼或者自残,总是可以找到老师的责任,并且必须第一时间承担责任以平家长情绪,老师承担责任便是扣工资或者不准晋级乃至法律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包括上下学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与教师必须负起责任,负责的结果是承担高额的赔偿金、医药费或者扣工资不晋级评优。
老师提出自己的申诉,没人听你的;你再多的方案,没人看你的。即使你工作中真的没过错,你平时工作确实优秀,给你四个字——“组织不严”,就像孙行者的紧箍咒,你逃也逃不脱,摘也摘不了。
所以,可以出现学校蚊子咬死学生学校有责任的必须负担经济赔偿的荒诞判决,可以出现老师好心留校免费辅导作业而没有按时放学导致交通事故老师必须经济赔偿的法律判决……也许校长的罚款可以报销,但我知道老师的罚款是实实在在掏的自己腰包。
至于春游事故,几乎每年都有报道。一经出现,舆论便是一边倒。老师收钱赚钱,学校收钱要钱。老师学校组织活动的初衷与严谨,在事故面前一票否决了。
一桩典型案例是,2014年海南文昌一所民办学校,春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司机刑拘了,校长刑拘了,校董刑拘了,只是不知道学校还在办没有。事故是痛心的,处理是严重的,也是必须的。
事后教育专家提出学校、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形成保障学生安全春游的“责任共同体”的建议,把学校春游的“路”,基本堵死了。今年没有看见各大媒体报道某校春游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新闻,我想不一定是组织百分之百的严密,也许是更多学校、老师不敢组织校外的春游——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发生,就是一万,谁敢。
若干年前,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说,无论教育部还是学校,都没有禁止过春游。教育部历来提倡学生参与春游和参与社会活动,提倡学生走向社会,走向大自然。
但是当事故已经无可避免发生的时候,教育部从来没有酌情为老师和学校减轻责任或者有责无错呼吁。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老师想带学生出去,我也想带学生出去,像两千多年前的孔夫子老师一样。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