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能跑多快?问博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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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北京奥运会给我最大震憾,不是菲尔普斯,而是来自牙买加的博尔特,他是高科技世界没有染指的原始莽夫。他没有美国式高科技,单凭天斌,以一已之力垄断了200米以内的跑道,在这一点上,菲尔普斯更像是高科技下的侏儒,菲尔普斯所创造的七项世界纪录与他所创造的100米、200米的世界纪录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与他同时代的100米、200米的美国选手都是悲哀的,因为,他创造的纪录,不仅仅是与对手一两个身位,而是以10米或20米的距离完成的。更讽刺的是,在100米决赛中,博尔特最后20米竟放慢了自己的速度,以用来庆贺自己的胜利!200米决赛冲刺,对手与他距离起码有10米。
对于天才来说,任何高科技,都是苍白的;对于天才来说,世上本就不存在任何纪录。
他才符合“更高、更快、更强”奥运精神。
博尔特,是已知世界跑得最快的人,他还能跑得更快,无论100米,还是200米,他所创造的世界纪录,相信,很快就会被他自己打破。
人类,能跑多快?问博尔特。
博尔特,是已知世界或说是我们信息世界所能了解到跑得最快的人,但未知世界呢,是3秒,还是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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