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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nb的读后感

(2008-01-25 11: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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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导盲犬

宠物

杂谈

很nb的读后感                      /阿甲 著作!
 最近读完肖毛兄新译的《佛兰德斯的狗》(A Dog of Flanders),感触很多,很想写点儿什么,多少算是给自己一个交待。但一直写不下来。感触实在太多,不知写什么好。

这本书的文字并不长,译成中文不过3万字吧。虽说是130多年前创作的故事,但肖毛的译笔清晰、雅致,而且富于感染力,读起来一气呵成,一点也不累。

可是我还是花了不少的时间去读它。因为,它多少有点让我困惑。

读第一遍时,读到最后,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圣诞平安夜,男孩尼洛躺在教堂的大拱石上,他那条名叫帕奇的老狗一路跌跌撞撞地找来,轻轻爬到男孩的身边,男孩与狗,搂在一起,等着生命的最后一刻……读到这里,我忍不住流泪了。可是,随后又困惑了。

因读到悲剧而一时伤感,本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为什么又伴随着困惑呢?

我仔细又读一遍,琢磨一番,似乎发现了问题的所在:原来这个故事最打动我的地方不是那个男孩之死,而是那条狗之死!

听说这部小说还被改编成动画片,于是我上网去找,居然能找到,下载来看了。大家一般把这部动画片翻译成《龙龙与忠狗》,也有译作《义犬报恩》的。动画片在故事情节上动了大手术,我感觉更加儿童化一些。

关于男孩尼洛之死,动画片的情节设计更为戏剧性,但其中的逻辑却更合理。

举例来说,小说中尼洛将帕奇在雪地上发现的钱包还给了磨坊主的太太,那可是一笔巨款,对磨坊主一家非常重要。磨坊主太太本来就喜欢尼洛,愿意女儿与他交往,女儿当然是非常喜欢他的。可看着尼洛留下狗,转身出门,她和女儿居然就呆呆地站着,既不拦也不追。等到磨坊主回家,一家人说是对尼洛感激不尽,“明天圣诞节”要接尼洛到家里一起住。可为什么要等到明天呢?他们又不是不知道尼洛的惨状。就算是帕奇最后追出去找尼洛了,一家人还是泰然过他们的平安夜。总之,我感觉尼洛之死,几乎可以说是女作家奥维达蓄意安排的,不太合情理。她这么安排,主要还是把着眼点放在那条狗身上。

而动画片中这一段的情节就合理多了。男孩是乘磨坊主太太和女儿不注意偷偷溜走的,外面正是暴风雪天,她们没办法追出去。等到磨坊主回家后,又等到那位画家上门要找男孩时,他们才发现此时的尼洛已经是无家可归了。但这时已经不知上哪儿去找男孩和那条狗了。

不过要论故事的动人,动画片还是比小说弱了许多。如果说作家在尼洛的问题上多少有些漫不经心,她在那条狗身上可是全力以赴的。在她的笔下,这条佛兰德斯犬虽然不能说话,但它有清晰的记忆,有很真挚的情感,还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一句话,奥维达赋予这条名叫帕奇的狗智慧和情感。

但是,这一点非常重要,奥维达所写的并不是一部童话,而是在她看来没有任何幻想色彩的写实作品。

换句话说,在奥维达看来,狗就是有智慧、有情感的。在这条狗的赤诚面前,那些城里人,那些村民,简直可以说是猥琐的。天国的大门口,这条狗比那些人更有资格踏入。

如果多少了解一点奥维达的生平,可能不难理解她对狗的这种态度。她是一位很早期的动物权利倡导者,在普通人看来可能还很极端。她救助过许多动物,一度曾喂养过30条狗。据说因为书卖得不错,她一度也挺富裕的,但由于不善理财,晚年也是穷困潦倒度日。

不过关于她的个人生活的资料很少,我总怀疑她的婚姻家庭生活很可能不是很美满,或许是长期独居的。当然这纯属瞎猜。希望有朋友能帮忙进一步找找这方面的资料。她的原名其实叫Maria Louise Ramé,因为小时候说“Louise”这个词不准,发成“Ouida”这样的声音,后来她便用Ouida做了笔名。

关于狗,这个话题现在说起来还有点敏感的。

今年本来是狗年,新年伊始,到处都是狗,狗玩具、狗挂历、狗这个、狗那个,总之各种狗东西,当然也少不了真正的宠物狗。那个时候,狗嘛,就是吉利祥和嘛!

可到了年尾,狗现在怎么了?到处在查狗、打狗,人人见狗,或避而远之,或怒目而视,此无他,狂犬病闹的。准确地说,不是狂犬病,而是“恐‘狂犬病’症”。不过回想起那年非典,你在大街上咳嗽一声,人家也是这么看你的。真正可怕的并不是“非典”本身,而是“恐‘非典’症”。

可是,人与狗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奥维达如果从坟墓里跳出来,肯定会反问:怎么不能呢?)

虽然我也养狗,也爱狗,但还不想走得那么极端。我只是觉得,在人与狗的关系上,人的确是应该好好想一想的,如果不动用理性,恐怕真要赶不上狗了。据说,聪明的狗大致也会有三、四个月婴儿的智力,所以不要小看哦。

有的人喜欢养动物,有的人不喜欢养,都很好;有的人养动物来帮助日常的生活,有的人养动物是为了当宠物,都很好;爱养动物宠物的人也有很多种,比方说,有人爱养猫,有人爱养狗,也都很好。这本来就是个多元的世界,如果世界只有一种色彩,那倒是件恐怖的事情。

说来有趣,爱养猫和爱养狗的人还各有说法呢。“挺狗派”说,猫很奸,有奶便是娘,还是狗好,忒忠诚;“挺猫派”说,猫那叫有独立“猫格”,狗那叫“愚忠”,跟好人还行,跟错主人就成恶犬了!

关于狗的“愚忠”,我也很有些想法。发给朋友的信中写了一段,顺附在后面:

我想全世界,估计也会是日本人最喜欢这种故事了,前两年有本《导盲犬小Q》也有很类似的地方。那条导盲犬在我们看来也是愚忠至极,当它的盲人主人去世后,它已经无法再成为任何人的狗。但这正是狗的天性。它们曾经是狼的一族,本能遵从着首领,无论好歹,对首领不能抗拒。它们本来是人类最好的帮手和仆人,当人类社会日渐文明,它们从社会经济功能上已经基本上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狗的存亡,在文明社会里,完全取决于人类的态度和心情。无用的东西,人类可以毫不留情地消灭它们。最可悲的是,它们仍然盲从着主人,仍然愚忠至极。

《佛兰德斯的狗》对狗的态度不是童话式的,狗在故事里也有一定的思考能力,还有情感的能力,但对作者而言,那是一种写实的描写(或许在另一群人看来,这种描写是非理性的)。但她对狗的情怀完全是宗教式的。故事结尾的处理是具有宗教象征意义的。尼诺被人类社会遗弃了,帕奇也是被遗弃的,他们被上帝收留了,他们一同死在教堂里,两幅关于基督与十字架的画卷下。对于上帝而言,尼诺和帕奇是没有分别的,没有人与狗的区分,他们是平等的生命。尼诺上天堂,因为他是无辜的,至善的;帕奇上天堂,因为它也是无辜的,至善的。关于人的至善,标准大概是心知肚明的。而对于狗而言,所谓至善其实就是忠诚,绝对的忠诚,也就是愚忠。

人很复杂,狗很简单。对一群人至善的人,可能对另一群人恰好是至恶的;狗是否至善,仅相对于主人而言。你善待人,人未必善待你;你善待狗,狗必善待你。大概正是因为如此,有些人宁愿更爱动物而不是人。简单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写下这些莫名其妙的文字时,亨利(就是我们家的狗,准确的说是筱音的狗)正趴在沙发上打盹呢,它时不时会抬眼看看我,它的眼神总是那么好奇的、讨好的。我们有时也会尝试给他读本图画书,特别是书中有亨利的故事,可他显然不感兴趣。有时候我真想跟他谈一谈,关于人生与狗生,关于人与狗的关系,关于“我到底应该如何与狗相处”的问题。我也不知道,万一他要是跑丢了、或被打死了、或病死了、或将来老死了,那时我还会不会伤感到流泪的程度。

但我非常肯定,筱音会哭的,而且会非常伤心。因为孩子也很简单。

简单的确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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