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旅游(104):象州县古海底石林迷宫
(2024-04-29 08: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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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摩托车停在路边,开始沿着一条路走进去。现在想来,其实我可以骑摩托车上去的。这是一条泥石路,有的地方有水坑,路边有杂草,有甘蔗地,有玉米地,有竹子,有电线杆,远处有房屋。我一个人沿路走着。我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到。我用手机自拍了我的脸。我一个人走到这荒山野岭来。前面有一个大水塘,水塘里面的水是浑浊的,水塘里面还长有一些竹子,这么看来水塘里面的水不深。前面有一栋房子,我从房子后面经过。路上有鸡,说明这附近有人家。路边有一些摊开晒的木板。竖有一块牌子,写着:“小石林快活农庄,欢迎光临,订厢电话:13084938319,18307827918”。
前面的岔路竖有一块路牌兼广告,写着:“古海底石林迷宫,养鸡场,供应有:土鸡、土鸭、洋鸭、火鸡、山鸡”。
有一条路是通往停车场的,竖有一块牌子,写着:
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大车:10元;
(二)小车:5元;
(三)摩托车、电动车:2元;
(四)单车:1元。
欢迎光临,谢谢合作。往前80米上坡处有大型车场
我看到有一张桌子,桌子上写着:“收费处,5元/人”,但没有人值守收费。我想在这里收费是个人行为,是没有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
在一棵大树上,挂着一块由象州县人民政府颁布的通告:
通告
位于象州镇沙兰村民委沙兰村一队管辖的青山有一奇特的石灰岩群,酷似盘砣迷宫。经过勘查确认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经象州县人民政府决定把这一奇特的石灰岩群列为象州县旅游风景点,为保护和开发利用好这一旅游风景点,现通告如下:
一、现将位于象州镇沙兰村一队青山顶西南区的天然石灰岩群及四周约70亩土地范围(含现种植的桃林、李子林、竹林、杂果、树木等),列为象州县旅游风景点加以保护,开发利用。
二、任何人不准在旅游风景点内采石和乱伐各种树木、竹子、野藤,不准在风景点内随意丢弃果皮类、纸屑等其它杂物。如有违反坚决按象政发[1997]74号文件规定的条款处罚。
三、根据象政发[1997]74号文件规定,我县各旅游风景点的开发,暂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县旅游局)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对保护县旅游资源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特此通告
象州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我在这里用手机自拍了我的脸。前面有一间盖石棉瓦的简易建筑。建筑里面有水泥桌和一些木椅,那些木椅整齐地倒扣在水泥桌上。还有一间四根柱子的、盖石棉瓦的简易建筑,里面只有一张圆形石桌,几张板凳。
我向石林迷宫走去,刚开始只是路边有石头,后来我到达了古海底石林迷宫。石林里面的石块呈竖形,有2至3米高,竖形石块紧挨着,石块与石块之间的空隙有时能供一个人通过,有时要侧身通过,有时有不能通过,空隙之间还生长有树木。我在穿梭在乱石迷宫中,古海底石林迷宫真的是一个迷宫。在里面穿梭,很容易迷路,找不到出口。我在石林迷宫中用手机自拍了我的脸。这是一片还没有开发的旅游区域。
我还是第一次进入没有开发的旅游区域。从石林迷宫出来的路上,我想我如果有50万。我就来这里投资开发这块景点,这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只赚钱不赔钱的生意。如果我来象州县投资,那么我全家就生活在象州县了,可惜我没有钱。从1999年发布通告到现在,已经20年了,还没有开发商来投资。那些人真缺乏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