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和一个高层建筑居民的忧思
(2010-11-17 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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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楼火灾超高层建筑警用直升机避难层杂谈 |
在新浪微博上最先看到上海市胶州路教师公寓发生火灾的时候,本来以为是一个平常的小火灾,其意义也不过是微博“公民记者”的现场报道引起广泛围观而已。但随着官方后续报道的陆续发布,才知道,这竟然是一个惨绝人寰的大灾难。灾难中,这栋28层高居民楼在“明飞火”中烧了足足4个小时,53人在大火中死亡,70人送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宣布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灾难既然发生,自然有很多值得反思之处,比如大火是不是出于人为事故,有关部门是否救火不力,正在改建的失火大楼工程是否经公开招标等等,但是,即便这场火灾最后被证明纯属天灾,不需要谁站出来负责,单凭其惨痛的过程及惨重的后果就已经足以震撼人心。
在这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最触动我的是人们在灾难中那种无力感,受难者当然是无力的,幸存者的逃生过程也极为惨烈:“我觉得在房间里烧死还不如跳楼死,我不跳没有办法,就从阳台边的脚手架上,一级级滑下来”;围观者者除了百般焦急更是无力,甚至连消防部队都无力。报道说,由于楼层太高,致使能攀升最高的消防云梯也控制不住上窜的火焰,上海市还出动了警用直升机参与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但因浓烟太大,楼顶索降救援最终还是失败。
上海市是蜚声全球的国际大都市,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但面对28层的高楼火灾尤几近束手无策,那中国其他城市如果也面临同样的灾难,后果岂不更是难以料想?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城市里的高层、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不但地产商们为了获得更大利润,纷纷把建筑向高空发展,连很多地方政府也把“高楼林立”、“最高”作为经济繁荣和城市荣誉的象征而对高层建筑加以鼓励。但是,如果消防救援能力跟不上来,谁又能保证“11
15” 悲剧不再重演?
据统计中国目前高层建筑已达近10万幢,其中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1154幢,这个数字还在不断被刷新。但国内消防云梯最高也就约100米,而且价格昂贵,至于消防直升机更是很少城市有配备--上海都没有,在“11
15” 火灾中只能派出警用直升机参与救援。
诚然,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是全世界城市发展的趋势,而高楼大火的高救援难度也是全球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居民在发生高楼火灾时只能选择跳楼,其实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却没有做好。比如,这次火灾给我这个同样居住在高层建筑里的普通公民的反思是:搬到这栋29层高的居民楼已经几年了,还从来没有被组织参加过任何一次消防演习,也没有任何人向居民进行过消防逃生培训,如果面对同样的意外,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且我相信,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次火灾后,有媒体告诉读者,高层建筑火灾逃生应“尽量向下而不是向上”,但11.15火灾中,却有大批居民跑到楼顶等待救援,再看我自己住的楼则情况更差,物业为了防止意外坠落,甚至把通向楼顶天台的铁门都给锁死了。
对于高楼火灾救援这样的世界性难题,如果从技术上解决有现实难度,那不妨从法律层面加以严格约束以弥补技术之不足,比如,将高层建筑的审批与消防配套更严格的结合在一起,降低避难层设置的标准等,按1995年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用作火灾时的临时避难场所,但现实中,很多开发商却把楼层设计为恰好低于30层,高99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