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推动下的“奥运审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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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菲尔普斯的身材与黄金分割比例却几乎完全相反。他上身长,而下身短,身高是1.93米,腿长却只有81.28厘米,两手臂展则达到2.07米。再加上著名的大耳朵,其体型特征酷似中国古代伟人刘备:《三国志·先主传》里记载,刘备“垂手过膝,目能顾其耳
”,除去夸张成分,大概就是菲尔普斯现在这个样子。
在百度知道上提问“哪个项目的运动员体型最漂亮?”,高人给出的最佳答案是:游泳,身体都是倒三角形。底下不少网友大为认同,并补充说:比如菲尔普斯。
说游泳可以健美,说波波夫、索普有完美流线的身材,算是正确答案,但如果说菲尔普斯体型最漂亮,那就大错特错了--尽管他拿了那么多奥运金牌。
如果哪个服装品牌(运动员专用泳衣除外)要选代言人,菲尔普斯估计是第一个要被放弃的游泳选手,因为以陆上生物的观点来看,菲尔普斯的身材不但不算漂亮,甚至可称怪异。拿上下身比例来说,人体审美学推崇的是黄金分割比例,也就是说,以肚脐为界,脚到肚脐的长度大概相当于身高的0.618,标准是下体越长越美观。尽管现在人类还不能找到一个拥有黄金比例身材的人,但很多人都在将之作为一种追求,比如芭蕾舞演员就总是要尽量垫起脚跟来接近这个比例。
可菲尔普斯的身材与黄金分割比例却几乎完全相反。他上身长,而下身短,身高是1.93米,腿长却只有81.28厘米,两手臂展则达到2.07米。再加上著名的大耳朵,其体型特征酷似中国古代伟人刘备:《三国志·先主传》里记载,刘备“垂手过膝,目能顾其耳
”,除去夸张成分,大概就是菲尔普斯现在这个样子。
然而,说菲尔普斯身材怪异仅是从大众审美观而言,如果从游泳教练眼里看,他的身材就太棒了。上身长得到的浮力就会比较大,腿短则重心前移,有利保持水平,而臂长就容易先摸到终点,这样的身材,可称为泳池中的黄金比例,难怪这几天,菲尔普斯在水立方连连夺金,屡创传奇。
论身材,目前世界泳坛名将中要属朴泰桓最好,可朴提起菲尔普斯来却说:“与他比我像婴儿”。
不一定好看,但一定要实用,这是当前奥运会或者体育竞技对选手身材的普遍要求。于是,在赛场上我们就会发现,不单单是游泳比赛,传统的审美观念在很多项目都没有市场,在取胜这个最大的审美标准面前,选手们的身材越来越一致,比如,奥运体操选手都一致地娇小玲珑甚至经常引发儿童化的担忧,而举重运动员的个头则越来越矮,甚至,一些“整容”手术都被应用进来,比如棒球运动员为眼睛做激光手术以增强视力,投手用取自身体其他部位的韧带来重建手肘。
看到这类审美观点大行其道,我经常担心,在金牌的刺激下,各国体育界会不会最终形成一种体制或潜规则,如《天龙八部》里南海鳄神非得要求徒弟后脑门有“凸骨”般,把某种特定的身体标准变成人们能否从事某项运动的硬杠杠,比如,在游泳项目选材时规定,不符合“菲氏体型”则不予重点培养;我更担心,随着科技的发展,基因技术的提高,是否会出现一些专为体育竞赛而生的人类,若真如此,那奥运会就会变成“体育动物”的聚会,看起来可就太没劲了。
上世纪初,现代奥林匹克的创始人顾拜旦在阐述奥林匹克精神时,曾提出很多概念,比如,他在赞美体育时把“美丽”列在第一位,他热情地讴歌体育是美的化身,但今天的运动员似乎离美丽渐行渐远;比如,他曾提出“参与比取胜更重要”,即使“地位最底下的公民”也应该能够“享受”奥林匹克精神,但我想,如果在选材时一味追求特长体型,就很难保障所有的公民平等地实现奥林匹克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