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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得下:
李风臣在齐河(这个牛X,写李的作为,可作正反两面阅读)
此君第一次负面新闻,是齐河卖官案,有评论道:
山东齐河县一无业游民假冒县委书记签名卖官,成功安排包括自己和妻子在内的33人正式成为该县各个党政机关在编工作人员。案发后,县委书记李凤臣辩称,这几年齐河严格执行了进人程序。又说:按程序应当由行政一把手来签字,但齐河县机关进人一直由我负责签名。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对,因为是“党委负责制”。还说:此案本来可以压下来的,因为坦荡,才决定查下去。
后来......
据《财经》报道,由于段义和(一位副省级官员“导演”的、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的交代,使济南官场发生了大地震:在段义和被追究的受贿罪中,169万余元受贿款分别来自7人,譬如:山东省政协研究室主任、原齐河县委书记李风臣,济南市人大环境委员会主任昝金平,济南市历下区原区委副书记李平及其妻,济南市建委主任田庄,此外还有商界人士、山东瑞境置业公司董事长刘幼华。段义和的受贿指控,还涉及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郭作贵,段义和曾向郭作贵索贿5万元。
其中有一段插曲是,齐河卖官案之后,李不知受没受处分,被调去了当山东省政协研究室主任,一个诗人写了首诗,李作为称赞之,诗人还把这赞文收入到自己的博客,底下落款就是李的新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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