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畸高,茅台罪责难逃?
高福生
日前,九三学社列举的一组消费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高达3000亿元。而“天价”和“奢侈”的茅台首当其冲,成为权力者“嘴上腐败”的代名词。有报道称,贵阳市下属一个区政府办,一年的接待大约最少需要100箱以上的茅台,每箱12瓶,一年消耗大约是1200瓶以上。对此,深圳市委书记王荣也坦言,“茅台那么贵,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对不会到那个价格”。
说实在话,吾等普通百姓并非有着很深的茅台情结,动辄数百上千元一瓶的国酒茅台,也不会随随便便进入寻常百姓家的餐桌,就是想喝也没有那种经济能耐。因而,即便茅台已成为“全球第四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
和“十大最受富豪青睐的送礼品牌”之一,即便那些高档酒楼里天天有人在把茅台当水喝,只要花的不是公款,只要与自己的血汗钱无关,你爱喝就喝、爱奢侈就尽管奢侈去。
问题是,除了少数有钱人之外,那些经常进出高档酒楼喝茅台的竟然多是我们的各级官员,特别是那些握有实权的官员。尽管茅台公司董事长季克良一直不承认茅台是奢侈品,但一瓶茅台飞天酒的价格从2002年的200多元,一路涨到去年的2000多元,在短短十年内价格竟然涨了10倍,且每年有9000吨茅台喝进了人们的肚子,其背后的推手就是公款吃喝,是无处不在的权力腐败。
较之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贵州省副省长慕德贵所言“三公消费高不是茅台的错”更是一句大实话。不准公款喝茅台了,换成喝洋河蓝色经典、XO、酒鬼等等,不照样贵得惊人吗?不准在公务接待中消费“鱼翅”了,改吃熊掌、燕窝,莫非就可以由纳税人的血汗钱埋单?可见,不管是禁喝“茅台”还是禁吃“鱼翅”,背后始作俑者都是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公款吃喝。
一位评论家说得好:官员的吃喝花费,不能、不应该在公共财政中列项支出,这是公共财政的“底线”之一。公款消费的暗流不堵,不注重“上游”治理而热衷到“下游”看漂浮物,喝白开水也能喝出天价来。因而,比禁喝茅台、禁吃鱼翅更管用的高招是通过严格预算扎紧公共财政的“钱袋子”,将“三公”消费的细目报人大审定,同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向普通老百姓公开,用法律来缝住那些权力者好吃、贪吃的嘴,让闯红灯者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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