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听任加油站便利店沦为“公款超市”
高福生
事实上,不仅仅是广州,在全国各地,加油站便利店沦为“公款超市”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食用油、精装米、高价烟、进口酒、高档巧克力……加油站便利店这些标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尽管周边的居民和私家车司机鲜有问津,但却“供需两旺”,受到企事业单位公车司机和外出公干人员的特别青睐。
这样的咄咄怪事频现,不外乎是油票可以报销或加油卡可以换购其它物品,贵就贵点,反正不用自掏腰包。如此“吸引力”,显然是其他普通商店、超市无法比拟的。就这样,本应该加到油箱的油料,经过加油站营业员的违规操作,变成了假公济私者放进车厢里的烟酒、饮料、食用油、电饭锅、甚至卫生纸……
按理说,油品销售企业和加油站与国际接轨,通过开设“加油站+便利店”、“加油站+汽车保养”等来延伸产品的服务功能,方便消费者,本无可厚非。但加油站为增加经济效益,置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投部分“公家人”所好,为他们揩“公家油”、“损公肥私”大开绿灯,助力“车轮腐败”,则应该严厉打击。
加油站为客户在便利店内购物开具加油发票,表面上看是一种“串票”行为,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实则是在偷税漏税,涉嫌帮助客户侵吞单位财产。而加油者利用“串票”行为揩国家“油水”,或是用加油卡到便利店“刷卡购物”,则属于变相公款消费,是一种隐性腐败,如果数额过大,还涉嫌贪污诈骗。
防范加油站便利店沦为“公款超市”,一是要强化公车管理,通过核定油耗、使用IC卡定点加油等来封堵漏洞;二是要严格预算、强化审计,让所有的开支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要加大发票监管和后处理力度,一旦发现有油站乱开发票,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对“损公肥私”者,不仅要让其弃职丢帽,更要依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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