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怒斥别人不如先怒斥自己”!
高福生
近年来,“怒斥”新闻不绝于耳。远一点的有前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任期曾一而再、再而三地怒斥“官煤勾结”,怒斥“糊弄型整改”,怒斥有些安监人员是“败类”,怒斥煤矿“验收”100%合格的背后是“走过场”、“不可能”。新近的有河南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史济春批评“12·
7” 渑池巨源煤业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瞒报行为“可恨、可气、可恼”,并怒斥“这些人极为混蛋”……
细心的人们注意到,每一次义正词严的“怒斥”过后,我们的监管部门和责任官员并没有真正触及灵魂、举一反三,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在安全监管上依然热衷走过场、图形式,玩花拳秀腿。与此同时,公众诟病的官煤勾结、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教育严重缺位等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的重视和整改。于是,不该死人的还是死人,不该倒塌的还是倒塌,不该进水的照样进水,不该爆炸的还是爆炸……
这样的“尴尬”警示我们,在重大安全事故后如果老是“怒斥”别人,而不是“怒斥”自己,不去反思自己是否忠诚履职、监管到位,不去深挖细究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让某些渎职的官员掉“乌纱”、蹲大牢,不能把个人对于矿难的愤慨之情尽快转化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实际行动,那么,再义愤再悲情的“怒斥”也不会掷地有声,时间一长便会声嘶力竭,进而沦为一种官场“秀”,让人心烦生厌。
此番,卢展工书记强调“怒斥别人不如先怒斥自己”,可说是一针见血,道出了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要害”。较之“怒斥别人”,“怒斥自己”更是一种责任彰显。因为,安全生产从来人命关天,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这个“重”字不能只要求别人,更要体现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只有如履薄冰,常常“怒斥”自己,时时反思自己,及时查漏补缺,主动承担一切应该担负的责任,甚至引咎辞职,才能警钟常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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