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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禁烟:领导带头抽咋管?

(2010-04-30 07:47:18)
标签:

烟民

禁烟条例

软法

会议室

政府机关

广州

杂谈

分类: 社会评论

办公室禁烟:领导带头抽咋管?

高福生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昨日在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获通过。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违法吸烟、拒不改正者可罚款50元。(4月29日《新京报》)http://news.bjnews.com.cn/2010/0429/72243.shtml
 
    较之此前上海颁布的控烟条例只是将“国家机关的会议室”列入禁烟范围,今次广州的办公室禁烟范围显然更为彻底,可说是国内首部把办公室纳入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将对全国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令人击掌叫好。但众多国家机关和私企非烟民却有这样一种担忧:在公共场所遇上烟民可以找警察举报,在单位、公司,领导、老板在你面前吹烟,你敢举报他吗?
 
    仔细想想,这还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难题。现实生活中,吸烟有害健康早已成了人所共知的常识,但中国烟民的数量似乎并没有减少,反而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一些政府机关,“上班一支烟,开会吸一片”、“墙上挂着禁烟牌,桌上摆着烟灰缸”的奇特景观随处可见,一些地方甚至在招待上级领导时还要发整包整条的高档烟,少数领导也不避嫌,公然在会场上“吞云吐雾”……
 
    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已不乏法律法规。从1991年国务院就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到1997年全国爱卫会、民航总局等颁布的《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再到《烟草专卖法》第5条……这些禁烟法规在多数时候因无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细则来“护航”,常常被消费者当作“软法”,在事实上成为一种宣示性条款。
 
    回到广州的办公室禁烟上来,如果单位的头头脑脑们在办公室、会议室、礼堂、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餐厅、咖啡厅带头吸烟,就不得不正视“如何监管”、“由谁来监管”的问题。我想,作为下属,少有人能在这个问题上与领导“较真”的。领导屡抽不改,50元罚款又当由何部门、何人来执行到位?这些实施层面的困局如果不能有效破解,办公室禁烟条例势必会再度成为“镜花水月”。
 
    窃以为,在“禁烟场所”扩大获得立法突破之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跟进相关实施细则,解决好“领导在办公室带头抽烟,谁来罚款”这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禁烟能够严格从政府机关做起,从“头”做起,领导带头不在公共场合抽烟,且有人能将领导违规抽烟的罚款执行到位,我想,办公室禁烟一事也就顺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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