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见干部政绩考核青睐“民意调查”
高福生
在以往各地的干部政绩考核中,主要看重的是经济指标,唯GDP论英雄——只要GDP增长了,就是形势一片大好,就是政绩突出;只要GDP下降了,就是形势非常严峻,就是政绩不佳甚至很差。由于考核权只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普通老百姓几乎没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之考核“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客观性不够,缺乏硬杠杠”,造成干部只唯上、只唯权,不唯下、不唯民,催生畸形政绩。
俗话说得好: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一个地方经济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长,生活水平是否提高,环境是否改善,干部的工作是否有成效,群众最有发言权。民意分量如何显示?就是要像河北这样,保证群众话语权,赋予群众否决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将民意调查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不仅是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必然要求。
据报道,河北在干部政绩考核中引入的“民意调查”,主要是将难以量化的有关内容,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一是由省考核组组织对各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并通过一定范围的个别谈话,得出民主测评结果;二是面向来自基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民意调查;三是委托有关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采取入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政府网站评议等多种方式,在各阶层干部群众中进行民意调查。
这其中,河北新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突出了“一淡化一强化”,即淡化单纯GDP考核,不设单纯GDP考核指标,同时强化社会民生环境指标考核,把考核的重点从经济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诸如就业是否扩大了、住房是否改善了、教育程度是否提高了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列入民意测评项目,让人耳目一新,令人击掌叫好!
在我看来,让“民意”的分量在干部政绩考核中逐步加大,最直接的效应就是能引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工作中既注重实绩,又不局限于实绩,既看重GQP增长等经济指标,又不唯GDP论,改变那种“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不怕群众不答应,就怕领导不认可”的政绩观,切实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为老百姓办实事,让他们真切地认识到,百姓认可比统计数字更重要!
期盼河北的“定量考核+定性考核+民意调查”的考评体系,在运作过程中日臻完善,既考核发展速度,也考核发展质量;既考核经济发展,也考核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既考核“显绩”,也注重考核“潜绩”,同时远离形式和做秀,让民意调查真正成为考核干部政绩的“硬约束”,在全国推而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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