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身高定工资的招聘该谢幕了
高福生
 
 
    
近年来,在不少单位的用人标准中,摆在第一位的已不再是毕业生的专业能力,而变成了诸如相貌、身高等天生的资质。此前,我们听说过差0.1厘米不能当公务员的,也听说过招护士身高要1.58米的,还听说过按身高给保安发工资的……不过,当以身高论价的招聘广告堂而皇之地出现在重庆各大学广告栏时,还是让人吃了一惊,令许多找工作的女生“很不舒服”。
 
    
从相关报道中我们得知,发布这则广告的是一家从事塑料型材和园林机具等出口的贸易有限公司。整个招聘广告中,除了上述身高和薪金及限招英语专业2008年应届毕业女生,并要求形象气质俱佳之外,对所招人员的英语、计算机水平等均没作具体要求。仅凭“身高”、“形象气质”等先天条件,就指望她们能胜任外事接待和商务谈判工作,这样的招人目的不能不让人打上一个问号。
 
    
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招聘女大学毕业生不把应聘者的品德、才学放在首位,却“唯个是取”、按“身高”定工资,这种不正常的招聘思维,不仅暴露出了用人单位的浮躁心态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也有违《劳动法》同工同酬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权,甚至还包含人格侮辱的成分;“受伤”的不仅是女大学生,还有我们正在全力构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
 
    
让人欣喜的是,“打出广告两天来,还没学生上门应聘,打电话咨询者不到10人”。这样的“结果”,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令人深思。它警示我们:按身高定工资的招聘,是到了该谢幕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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