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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名人富人超生需有法律震慑

(2007-07-25 20:08:21)
标签:

生育

超生

名人

湖南

违法

分类: 政经评论
 
遏止名人富人超生喜见法律及时跟进
高福生
 
     湖南遏止名人富人超生再出重拳,日前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审议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至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违法多生育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不得授予荣誉称号。(7月24日《长沙晚报》)http://news.163.com/07/0520/07/3ETU0DP6000120GU.html
 
     近年来,部分特殊对象的违法生育手段呈现多样化特征,“花费金钱买着生、利用关系骗着生、跑到外地躲着生、无视法规强行生”的现象时有所闻。尽管富人名人超生的绝对数量并不大,但由此引发的负面效应却实在让人忧人忡忡——由于这一类特殊人群大多是公众人物,不少人头上还带着“政治光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他们凭借经济实力,逾越政策屏障,让超生在无形中成为他们的特权,势必会给普通人带来公平感的丧失、情感上的失衡,以及对计划生育合理性的质疑,加大了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
 
     目前,有关部门大多是采取行政和经济两种办法来遏制超生。行政手段是由单位对超生者予以纪律处分,例如调职、降职、减薪等,经济手段则要求违反者缴交一大笔“社会抚养费”。对于一般的平民百姓和工薪阶层,动辄数千几万元的罚款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法律的作用很明显。但对富人来说,几万元的罚款往往是“九牛一毛”、“小菜一碟”,不会让他们“伤筋动骨”。为了能“要个儿子”或者“多子多孙”,他们甚至不惜故意违法,心甘情愿地接受“罚款”。
 
     为破解这种困局,今年以来,湖南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将名人富人超生纳入诚信监督,建立企业或个人诚信体系,把这些人的超生和企业的信誉度、个人诚信度挂钩,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不能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二是日前向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了2000年至2005年以来,全省1968名党员干部、21名人大代表、24名政协委员、112名企业主、6名高级知识分子违法生育情况;三是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开出了“三湘第一罚单”……
 
     这些迹象表明,湖南打击“名人富人超生”之举,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其每一步都具有借鉴意义。特别是修改后的法规,针对计算社会抚养费时违法成本难以确定、调查取证难以开展的“潜规则”,及时进行了细节上的完善和补漏——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至6倍征收;重婚生育或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的,依次增加3至5倍征收;收入难以核实的,按照税务等部门核定的收入计算等等,使处罚的“可操作性”大大加强,为打击名人富人超生提供一个更严谨、有力的法律支持。
 
     名人富人超生已成社会顽疾,“打”声一片。防范这些特殊人群与计划生育政策叫板,压缩他们违法超生的空间需多管齐下。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和细化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在经济手段对特殊人群失效疲软的情况下,应像湖南一样在法律上及时跟进,运用法律和道德等多种手段去加大他们的违法生育的成本。这不仅关乎社会公平和基本国策,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只有让名人富人们为超生付出他们不得不掂量的代价,方能让他们有所忌惮,不再想生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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