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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家”才是叫停“密码处方”的妙方

(2007-03-14 15:56:01)
分类: 社会评论
     为了“阻止”部分患者在医院看病到别处抓药,目前一些医院的处方采取了密码式处方办法,给患者到院外调配处方造成一定困难。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开具的处方要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核定的、标准的药品名称来开,而不能用医生个人或某一个医院制订的约定俗成的办法来开,否则将受处罚。(3月13日《新京报》)http://news.thebeijingnews.com/0565/2007/03-13/015@021410.htm
 
     近年来,利用“密码”处方售药已成了公开的秘密,西医大夫开处方时,都尽量采用拉丁文撰写,而中医大夫写处方时,也会带上一些莫名其妙的数字,或者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医院这种做法,究其原因主要是防止患者拿着处方到外面的药房购药,避免利润的流失。在提倡医患透明,要求处方规范的今天,这种为保“肥水不流外人田”设置“密码”的狠招,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按照有关规定,病人在医院有选择权、知情权,但如果医院推行“密码药方”,就等于剥夺了病人的上述权利。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连用什么药都不清楚,又如何能谈得上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按“密码”处方治疗出现意外,不仅无从取证,使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更加处于绝对的弱势。同时“密码”处方和以前的“天书”处方异曲同工,社会上的零售药房很难破译那些奇怪的编码,患者失去选择权,被迫从医院购买高价药,构成了事实上的强制性消费,破坏了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
 
     由是观之,“密码处方”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又闹得天怒人怨、千夫所指,但医院为何死不改悔、一意孤行呢?主要是因为其中有重大的利益关系。据了解,现在国内“公”字医院收入有三: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财政补贴。而目前我国医疗服务收入相对偏低,财政补贴又不够。在政府财政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政府允许通过这种渠道对卫生机构进行补偿。在“密码处方”的背后,涉及的是药品进销差价问题。
 
     这些年来,药品费用一直居高不下,诟病已久。但把板子全部打在医院身上实在是有些冤枉。在很多情况下,是药厂和经销商赚钱、医院挨骂。要知道,医院不是行政单位,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他们必须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前提下注重经济效益,否则就得关门大吉。“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说说可以,做起来就不行了。
 
     笔者认为,《处方管理办法》虽好,但还不是根治“密码”处方的治本之策。要使“密码处方”寿终正寝,必先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加成的政策,使医疗机构不再依赖药品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要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就必须实行“医药分家”,还原医、药各自行业的“本来面目”。如此,方能让患者真正受益,不再挨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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