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款吃喝风的盛行,上级工作人员到村里检查工作之后吃喝一顿已惯例化、常态化。不管村里条件多艰苦,烟酒肉食是不能少的,有的接待完后还要送一些土特产。其实,来吃饭的上级干部并不多,大部分是陪吃的,有时一桌就是十几个。一个村一年吃掉三五千元很平常,有的甚至达两三万元。在这样一种严峻形势下,“两办”及时将“村、组不准招待”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不仅顺应了民意,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事实上,为遏制此风蔓延,不少地方已陆续推出了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在甘肃全省,在浙江宁波、广西北流、福建福州市,“零接待”早就进入了红头文件。但由于深受基层“接待”根深蒂固的影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一政策的效果与其制定初衷并不完全一致:一是没有了公务接待,有的村财务公开的“其他”一栏的数字就大了起来,“其他”就像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二是禁止了“公务招待”,“商务招待”依然适行其道;三是“以私贴公”,村干部有自己企业的,每年收入不菲,就“自掏腰包”接待……
为此,有时评家直言:“零接待”不等于“不接待”;要接待,就不可能“零接待”。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当今社会,不请客吃饭能快速办成事很难。对村干部来说,哪怕镇里下来个办事员,也感觉是个“官”,不敢不接待。如果堂而皇之地借“零接待”将人家扫地出门,或多或少会得罪某些上级部门和领导,由此给自己今后开展工作带来不便,甚至还有可能影响自己的“仕途”。既然政策要“零接待”,那就只能村官自掏腰包了。这样一来,“零接待”也就不可避免地“远离初衷”而靠近灰色的“潜规则”,成了“伪零接待”。
由是观之,大吃大喝只是某些人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的“顽疾”,并不是所有中国人的通病。与其把功夫下在村级“零接待”上,倒不如狠狠地抓一下上级干部的“零腐败”、“零吃喝”。如果人人诟病的吃喝远离了“公款”,谁吃饭谁埋单,“零接待”也就顺理成章了。上面不禁公款吃喝,不考虑到博弈双方的力量差距,一个劲地叫无权无势的农民“零接待”,实在是有模糊公款吃喝焦点、转移群众视线之嫌,而且还会引发变相吃喝、变相公款接待等不良现象。
窃以为,要使中办和国办的“村、组不准招待”落到实处,还必须补充严格的违规惩处条款。既要惩罚“主人”,让村官不敢请不敢送;也要惩罚“客人”,让机关干部不敢吃不敢拿。特别是要“就事论事”,不搞“下不为例”,对那些吃出“病”来的干部,不仅在经济上要他们全额“退赔”,也要严明纪律,对其仕途产生致命的影响。只有禁住了上级干部的“零吃喝”,堵住了“零腐败”,村级“零接待”制度才会既叫好又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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