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河南这家公司的“遭遇”并非独例,只要稍为留心就不难发现,评奖的泛滥,在东西南北许多地方都已成灾了。在海南近日召开的一个企业家座谈会上,许多企业对“奖骚扰”不堪其烦,多有怨言。一些企业经常收到评奖邀请传真或信件,甚至一个月收到十多份收费评奖函,少的一次要出数千元,多的要出数万元。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一些评奖机构还给出了指定的汇款账号,吩咐企业只要按标明的数额给账号汇钱,随后就会收到寄来的奖牌或荣誉证书……
按理说,组织评奖活动的目的是对社会、国家以及广大百姓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的奖励和鞭策,给社会树立一个公信力很强的标杆,对大众起到导向和示范作用。然而当评奖成了一些协会、社团创收的工具,变成了叫你参加你就必须参加的强迫评奖,异化成了可以讨价还价、交多少钱就获什么奖的“买卖”,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也能借“买奖”欺蒙消费者,那么这种无章无序而又带有浓烈商业味的评奖,除了给企业带来负担,让高尚的荣誉变味之外,也使评奖活动的公信力一落千丈!
从相关报道中我们得知,但凡有能耐操持评奖活动的,多是一些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且不说一些行业协会本来就脱胎于政府部门,一直以“二政府”自居,即使有些社会团体,其领导往往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与官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此说并非空穴来风,什么“中国××名牌”,什么“××产品名牌奖”,什么“优秀企业家”等等,很多“评奖”活动都是经过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奖牌证书上盖着政府职能部门的大红印章。
有评论认为,“奖骚扰”频现的根源在于政府相关部门把关不力,这实际上只是看到了问题的表面。政府相关部门之所以心知肚明却仍然默许乃至纵容商业化的评奖活动,说穿了无非是利益驱动。什么把关不严,什么规范不力,那全是哄人的鬼话。试想,如果没有利益分成,政府部门会拿出自己的大印让“卖奖专业户”去狐假虎威吗?正是相关部门与“二政府”同流合污,才使一些企业不能也不敢得罪各路“神仙”,在无奈之下选择“破财消灾”。
由是观之,要遏制收费评奖活动泛滥,一是政府部门要找准自己的定位,不能“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二是要加强监管、严格把关,在批准评奖活动时要审验其有无评奖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名单;三是实行“政会分开”,对党政领导干部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问题进行清理,逐步实现协会工作人员、财务等从相关部门剥离;四是大刀阔斧地拆“庙”(清理协会和民间组织)。没有了“庙”,“和尚”也就无立足之地,就只好还俗去干其他的。如果不这样,“和尚”必定会赖在“庙”里,还会生出许多“生财之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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