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形体与气韵
字是写给别人看的,尤其是作为书法艺术的文字,是供别人观赏的,当然也可以自我欣赏,但更主要的是给别人欣赏。故此,把书法定义为观赏艺术,应该是恰当的。书法既然是观赏艺术,习书者就不只要追求书法的艺术性,同时要考虑到它的观赏性。
书法的观赏性与艺术性,确定了书法的本质。书法是写字,但它绝不只是纯粹的写字;书法也以文字表现内容,但也不只纯粹为表现内容而表现内容;书法是以文字书写为形式的艺术创作。作为观赏艺术创作的书法,我曾经在一篇书法作品的评介中说过,“书法艺术一重形体,二重气韵。”形体,书法作品外在形态的造型,给人以视觉享受;气韵,书法作品内在风格的蕴含,给人提供艺术感受。二者若自然结合,相得益彰,便使作品显示独特风格,给人美感,回味其中,意味无穷。
一个习书者书法艺术造诣的深浅,既体现在作品的形体美,更体现在作品的气韵美。
追求书法艺术外在的形体美,是习书者学习之初的第一追求。书法作品要讲究形体美是书法本身对习书的一个起码要求,习书者书写基本功如何也体现其中。假如写出的字不成形,缺乏欣赏价值,这就很难说这种书写具备可供观赏的艺术性。常言道,字怕挂,就是这个道理。假如一件书法作品经不得挂到墙上供人横挑鼻子竖挑眼地观赏,经不得看的书法,不能算是一件真正的书法作品。书法艺术的形体美可以模仿。习书法者,都经历过临帖的阶段,这是书法艺术基本功训练不可或缺的过程。临帖就是模仿,可说是一种纯粹的手艺活。所谓手艺活,是说它可以靠模仿练就,而且心灵手巧者可以练到仿真,乱真的水准。这故然很可贵,但我以为这仅仅只是书法的入门,因为它只能标志你学会了别人的一种现成字体的书写,并没有你自己的书体。
追求书法艺术的气韵美,是习书者的根本追求。书法作品的气韵是习书者内在功夫与艺术造诣的体现,作品有了气韵,作者才有属于自己的书体,才有区别于他人的风格。气韵是无形的,蕴含于形体之中,回荡于笔画之间。气韵只能意会,不可言传。这也是习书者难过的关坎。也许习书一辈子,只是写得一手好字,而无自己的书体,也无自己的风格,关键是作品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气韵。
气韵与形体不能截然分开,现实中有分离的现象。有的人一味追求自己的气韵美,而不顾及形体美,一件件作品除自己和吹捧的评家鼓吹外,没有人欣赏得了,这只能说是孤芳自赏,也许有研究价值,但绝没有观赏价值。也有人执意追求形体美,而忽略气韵追求,写来写去跳不出临摹别人书体的枷锁,缺乏自己的独特个性。这样的作品对大众来说,不如买一本已有的字帖或个人作品集欣赏更便利。
习书者若能把气韵与形体有机地统到一件作品之中,并鲜明地张扬出来,那么他就有了自己的书体与风格,他就可以称之为是一位成功的习书者。
中秋放假,搞了三幅习作。19岁时习过隶书,当兵后环境所限,扔了近40年,近两年才重新捡起来,还显生疏。在此悬挂,以飨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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