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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忠宣公祠记》真伪及“鄱阳四洪”籍贯考

(2023-06-07 16:32:05)

“鄱阳四”,指生活在两宋之际的洪皓及其三个儿子洪适、洪遵、洪迈四人。洪皓曾经出使金国十五年,忠贞不屈,被宋高宗赵构称赞:“卿忠贯日月,志不忘君,虽苏武不能过”;洪皓的三个儿子适、遵、迈(三洪)都考中博学鸿词科,位至宰执、内翰,从政颇有建树。在功绩声望和文学、学术成就上,“四洪”不让“三苏”。

“鄱阳四洪”的籍贯是饶州鄱阳县还是饶州乐平县?分歧争论从南宋末开始,延续至今。籍贯鄱阳说的根据,有四洪文章和同时代人为四洪及其亲属所作行状、墓志铭、神道碑铭等,有《宋史·洪皓传》,有各种四洪年谱,有今人《宋登科记考》、《全宋文》,很充分;籍贯乐平说的根据,有南宋末年出版的书籍、明清各版本《一统志》和饶州地方志,最近还增加了新版《辞海》,资料非常多。

现在能查到的最早称洪皓是乐平人的书籍,是南宋王象之著《舆地纪胜》,这是一部以介绍南宋各路、州、县地名山川风景名胜为主的地理著作,兼及风俗人文,书中介绍“洪皓    乐平人,字彦昇。” 王象之错把洪皓伯父名当成了洪皓的字,可见他对洪皓所知不多。

一贯被作为籍贯乐平说最有力证据的,是正德《饶州府志》所载署名赵汝腾的《洪忠宣公祠记》

赵汝腾在南宋理宗朝长期任中书舍人、礼部尚书、翰林学士兼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等职,是当时的文章大家,其文集《庸斋集》散佚,清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佚整理出片段六卷,仍名《庸斋集》,经查,其中没有《洪忠宣公祠记》。

正德《饶州府志》所载赵汝腾《洪忠宣公祠记》,更早的来源有南宋末李幼武编《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中收录的《忠贯日月祠堂记》。正德《饶州府志》所载较原文多出首尾两部分,恰恰这些增加的文字涉及到洪皓籍贯。

上海辞书出版社《全宋文》选取了这篇文章,但来源不是《饶州府志》,而是《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因为后者没有《饶州府志》所载的篇名、开头和结尾,代之以《孙芹、苇建忠贯日月祠堂。赵汝腾记曰:》[1]为标题,故《全宋文》为这篇文章定篇名为《忠贯日月祠堂记》[2]

二文相同部分是从“窃惟蹈不测之祸以殉国者”至“岂不百倍于武乎”的大段议论,也就是《忠贯日月祠堂记》的全文,内容很像洪适《盘洲文集》卷六十一《敬书先忠宣赐谥制书》中所记洪遵轮对为父亲伸冤之词,只是由口语改为书面语,更具文采,激昂慷慨,情文并茂,体现了宋文精于议论的特点,因为与洪皓籍贯无关,兹不赘述。

以下重点讨论正德《饶州府志》中多出来的文字。

文章开头:

延平通守洪芹贻书汝腾曰:先太父忠宣公,勋在王室,名在夷狄,虽儿童走卒皆知也。弟苇于公畴昔艺松之地,采光尧天语,以忠贯日月扁堂而祀之。俾芹以记请。予为儿时,侍先君子膝下,即闻忠宣使金不屈。今老矣,何敢辞?[3]

洪芹和赵汝腾基本同时代,洪芹中进士晚,入朝廷后升直学士、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在开庆元年(1259),《宋史·列传·卷一百八十四》记其曾经“通判南剑”,这里称呼 “延平通守洪芹”,官职没有问题,只是直书其名很唐突。

但是这一段中引洪芹书信称洪皓“先太父”,即亡故的祖父,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宋史》记“洪芹,尚书右仆射适之曾孙”,家谱传承辈分非常清晰:洪皓——洪适——洪樌——洪侨——洪芹,洪芹是洪皓的玄孙(四世孙),而无论宋朝惯例或饶州风俗,都不可能“爷爷的爷爷叫爷爷”。洪芹不敢这样写,赵汝腾也不会这样虚构,显然,这是伪文。

那么这是不是因为鲁鱼亥豕造成的版本抄录刊刻之错?不是。因为正德《饶州府志》在《洪忠宣公祠记》后紧接着的文章是“孙芹《祭文》”,仍然认定洪芹是洪皓孙子。而《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的标题《孙芹、苇建忠贯日月祠堂。赵汝腾记曰:》,也说明其编者相信洪芹、洪苇是洪皓孙子。间隔二百多年的两部书,一个私修,一个官修,犯了完全相同的匪夷所思谬误,只有一个解释:史源同一。

这个致命错误,就是麒麟皮下露出的马脚,是作伪的铁证。

还应该指出一个问题:伪文借洪芹书信,称这位在乐平金山建洪皓祠堂的洪苇为弟,读者被暗示诱导,理所当然认为洪苇是洪芹亲弟弟,至少是从兄弟、族兄弟吧,但事实上两人同辈而血缘相隔很远,洪苇的谱系是洪彦暹——洪曦——洪述——洪梓——洪倚——洪苇,他并不是洪皓直系后代,却被伪文安排成了洪皓孙子。

蹊跷的是,这篇文章中的“先太父”称呼,到清代《乐平县志》中,又先后改成了“先大父”和“先大夫”,前者和“先太父”同义,都是“亡故的祖父”;后者似乎勉强掩盖了明显的辈分称谓错误,这个洪皓后代文章中从没有用过的称呼,也是不合情理的。“先大夫”释义:“1.已故的大夫。2.犹先父。以洪芹的身份称呼洪皓先大夫,显然不合适。而在清代康熙、同治《饶州府志》中,这篇祠记已经不见踪影。看来,历史上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个硬伤,但无论怎么改都难以掩饰,只能一删了之。

再看文章结尾多出文字:

龙山岩洞,鄱阳之胜,仙神所居,公尝读书领略其上。苇之为是祠者,冀公之精爽复游也。不惟慰百世云来之思,且使过者兴微管之叹,慕后凋之节,苇之用心贤矣哉!史称宣帝思武之忠,法其形貌、书其官爵姓名于麒麟阁,盖所以劝来者;予谓忠宣亦宜庙食于鄱,以示褒表,此又任风化者之责也,故并识之。公名皓,字光弼,乐平人。[3]

这段文字透露的信息比较多:

(一)洪苇建祠堂在乐平龙山岩洞(即今称洪源洞)前,也就是洪氏鄱阳饶城派始祖洪士良祖居地乐平岩前,洪皓曾经在其地读过书种过松。

(二)当时洪皓在饶州没有祠庙,作者认为应该在饶州设洪皓祠庙奉祀,这是地方官的责任。全国各地也确实建立了多处洪忠宣公祠(或称忠贯日月祠堂),饶州境内,除乐平金山乡外,同治《饶州府志》还记载有:府治右茶场巷内、乐平县城长乐坊两处。

(三)文末“公名皓,字光弼,乐平人。”是这篇文章的关键信息,康熙《乐平县志》补充为“公名皓,字光弼,乐平金山乡人。”现在的乐平地方文献,都称该文来源是正德《饶州府志》,而实际上文字有增补修改。所有明清方志判定四洪是乐平人,都源于这句简单明确不会误解的话,也常常直接引用这句话。

只是这句话行文稍显不雅,既然作者是极其崇敬忠宣公的晚辈,受委托写祠堂记这样庄重肃穆的文章,不应该直书其名,作“公讳某”或“公讳皓”更符合情理和惯例。“公名皓”更像史志用语。

(四)康熙《乐平县志》文后还多了“宝祐二年九月”六字,这个时间应该在伪文出炉时间前不久。“宝祐二年”是公元1254年,其时洪芹应该还未入朝。洪芹是老年入朝,因为宝祐四年升任丞相的程元凤(曾经知饶州)举荐人才,说“当今地望无逾洪芹者”。程元凤还曾经为洪迈之孙洪偒作《宋故瑞州知郡料院洪公墓志铭》,此墓志1975年在鄱阳县出土。

(五)从写作语言风格看,头尾多出部分与中间相同部分相差是非常大的。相同部分是论而不是记,多出部分是叙述、说明,这和文章内容有关,虽然表达上有明显不同,但难以借此判断作者异同。

这篇文章的作伪是毋庸置疑的。它的造假手法比较高明,好像一件景德镇瓷器,配了假的盖子和底座,加了款识,就说是出自名家的古董。当人们欣赏瓷器主体的精美时,很可能误认为盖子和底座一体同真。

那么作伪的源头是上述地方志还是《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

显然李幼武编《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在前,而明清地方志在后,但明代正德《饶州府志》载文章更齐全而《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中是节选,不可能府志全抄《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所以作伪造假另有源头,这个源头,比较复杂,我判断来自于家谱。

可能情况是:宋末的乐平洪氏家族需要一篇文章,让洪皓“庙食于鄱”(正德《饶州府志》载“孙芹《祭文》”写明“礼宜血食龙山”,意即应该在乐平金山岩前建祠庙),于是找出可能是赵汝腾的一篇文章,加以篡改,拉近岩前洪氏与四洪血缘关系,获取实际利益,而李幼武编《皇朝名臣言行录(续集)》不察误收。上引文章的首尾部分,为族谱编纂者陆续杜撰补充修改。

家谱为什么需要这么一篇文章呢?我们看一篇文献的记载,可以窥出端倪。

宝祐六年,也就是这篇伪文所标的写作年代宝祐二年后第四年,乐平人马廷鸾在被劾罢官期间,写了一篇文章,后来被刻在石碑上,收录进了同治《饶州府志·金石》,篇名《马碧梧金山乡并都记》[4]

金山乡为什么要并都(村)?因为金山乡地少民贫。淳熙年间,三洪在朝廷处高位时,他们在岩前的一些亲戚是享受“不在编户”优待的,以致一些都“编户稀少”,能服徭役纳赋税的平民百姓太少,只能并都,让邻村分摊。多年以后,马廷鸾朋友家乡的金山乡十一都,也因为地少民贫并都,他们把马廷鸾的文章刻石以记,因为这关系到今后村民服官府徭役和缴纳赋税的大事。

我们试想:三洪辞世多年,他们在乐平金山乡相隔很多代的亲戚,还能享受多久这种“不在编户”的优待?这个时候,建起“忠贯日月祠堂”,而且提醒地方官庙食褒表的责任,地方官该怎么做?但是,如果有编户中的平民百姓说:三洪籍贯鄱阳,晚年居住鄱阳,死在鄱阳,葬在鄱阳,家庙祭祀在鄱阳,当地人能否接受这样的徭役分配?要知道《燉煌洪氏宗谱》里,洪士良是洪氏饶城派始祖,其子孙后代中从洪昺、洪彦昇、洪彦暹到四洪到洪芹,都是明明白白列在饶城派名下的。

这个时候,洪皓是“乐平人”尤其是“乐平金山乡人”几个字,是否字字千金?

总之,这篇文章是做了手脚也露出了马脚的。但历史就是这么荒诞:明初《大明志书》及后来《大明一统志》收集史料编纂时,凭借这篇《祠记》杜撰部分的白纸黑字,乐平县、饶州府、江西省和大明朝廷的修志学者、官员,推翻了《宋史》的“洪皓,字光弼,鄱阳人”记载。以后明清多个版本地方志,都继承《大明一统志》的采信,承认该文有关洪皓籍贯的说法,不断重复,这是同一史源引出历史上许多错误文献的典型事例。

而实际上,四洪文章及同时代人撰写的四洪及其近亲属墓志铭、神道碑铭、行状中的“本贯饶州鄱阳县”、“占籍鄱阳”等记载,都比伪文的证据效力更强。元代修《宋史》引用的南宋科举考试和官员档案,在南宋亡时没有毁于兵火,其籍贯记载也比较可靠。明初人不察,致使明清各版本地方志编纂者一误再误,并影响到当代《江西通史》、《辞海》和一些版本《中国古代文学史》的改写。

比如,江西师范大学许怀林教授,曾经专门研究过四洪家族,他1993年出版的专著《江西史稿》和论文《鄱阳洪氏家族的升腾与陨落》、《大节凛然照古今——洪皓评传》,都称四洪是鄱阳县人。但他在写作2009年版《江西通史》南宋卷时,面对这篇伪文,无奈认输了。他在介绍洪皓时写道:“洪皓(10881156),字光弼,饶州乐平县人。”并且专门加了一条注解:

《宋史》卷三七三《洪皓传》作“鄱阳人”,但赵汝腾《洪忠宣公祠记》作“乐平金山乡人”更精确。乐平为饶州属县,饶州治鄱阳,而洪氏在北宋后期已住进鄱阳,故称“鄱阳人”也大体不差。[5]

许怀林是首屈一指的江西地方史及宋史专家,《江西通史》(钟启煌主编)北宋、南宋卷的作者,他的观点改变以及《江西通史》的权威性,加上此前北京师范大学朱仲玉教授著作据伪文下的结论:“洪皓是饶州乐平人是毋庸置疑的”,使得四洪籍贯乐平说占了上风,籍贯鄱阳说开始溃败,除了专门研究四洪的学者,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都改而认为籍贯乐平才是真相。这也就无怪乎2020年《辞海》(第七版)全部修改为:“洪皓(10881155),南宋初饶州乐平(今属江西)人”;“洪适……乐平(今属江西)人”;“洪遵……乐平(今属江西)人”;“洪迈……乐平(今属江西)人”。

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这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署名赵汝腾的一篇伪文《洪忠宣公祠记》中“公名皓,字光弼,乐平人”一句话的基础之上。由伪文编造部分而形成的明清《一统志》、地方志、当代辞典等证据系统,都是伪证据,是无效的。用伪证据来推翻 “本贯饶州鄱阳县”、“占籍鄱阳”、“始为鄱阳人”、“世为饶州鄱阳人”等诸多真实证据,是可悲的,最终也必定是无效的。

如果说四洪籍贯乐平说也有合理成分,那就是:四洪祖籍确实是乐平县,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们是乐平人,四洪祖籍地以他们为骄傲,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应该称赞的;但科学严谨的说法始终应该是:四洪籍贯饶州鄱阳县,祖籍饶州乐平县。当然每个人祖籍不止一处,而籍贯是唯一的(如果改籍贯,前籍贯废止)。

四洪籍贯起争议,固然首先因为历史上鄱阳县洪氏曾经长期在乐平祖居地上族谱,因为伪文造假流毒,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是外地学者对鄱阳县两个地名的误解。

一个地名是故县(又称故县渡、古县、古县渡),被某些人错误理解成是乐平县,其实这个地名一直传承,现在是鄱阳县古县渡镇,一个常住人口有十万余人的大镇,本县人都很熟悉,各版本饶州府志和鄱阳县志也都有记载,相传秦末汉初时曾经是县治所在,故名。洪士良购地建仓的滃潭就在故县附近,《洪氏宗谱》载洪士良、洪彦暹葬于滃潭,洪彦暹夫人董氏、洪皓葬于距滃潭五里的故县之原,洪芹也葬于故县大舍岭,洪迈夫人张氏葬于古县,不能因为“故县”二字望文生义理解成是“祖籍县”。

还有一个地名是金山,四洪祖先曾经居乐平金山乡,洪昺、洪彦昇葬地也叫金山,却是鄱阳县义犬乡金山,义犬乡今为鄱阳县双港镇,地处县城西偏北,金山离四洪旧居的鄱阳县城西北澹津湖畔的直线距离只有20多华里。洪迈墓也在今双港镇境内龙吼山。

有学者看到洪适《盘洲文集》中有故县、金山焚黄文,误以为是在乐平县和乐平县金山乡焚黄,因为焚黄是将皇帝封赠、追赠官员的诏旨副本焚烧以告知先人,南宋习俗焚黄一定是焚于家庙和祖先墓前的,据此推论洪皓葬于乐平,洪昺、洪彦昇等葬于乐平金山乡,这种似是而非的发现显然与葬地实情不符。以上焚黄文均焚于鄱阳县。

搞清楚这两个地名,应该就不会误判了。事实上四洪的墓葬地都在鄱阳县,这在他们的墓志、《燉煌洪氏宗谱》和多版本《饶州府志》、《鄱阳县志》都有明确记载。几位洪氏祖先葬于鄱阳县境内的故县和义犬乡金山,却被一些研究者错误地解读,认为葬“鄱阳故县”就是指“鄱阳郡乐平县”,葬“鄱阳金山”就是指“鄱阳郡乐平县金山乡”,而且作为他们叶落归根所以籍贯是乐平的重要证据,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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