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钓义士应向法院起诉日本海上保安厅索赔
(2012-08-20 2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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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政评论 |
刚刚得到消息,日本决定“放人”了!同时,日本海上保安厅称,由于无人受伤且巡逻船未明显受损,难以对14人适用“妨碍公务执行罪和损坏器物罪,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真是岂有此理!颠倒黑白!
“钓鱼岛绑架事件”的解决需要做到“放人、赔偿、撤岛”六个字!
如今“放人”仅仅是第一步,也是必须做的!
接下来需要做“赔偿”。日本海上保安厅在中国海撞坏了中国渔船,必须给予经济赔偿;同时对非法绑架中国公民造成的精神损害和身体损害给予赔偿。中国政府和14位保钓义士可以通过媒体宣誓赔偿并向中国香港法院起诉日本海上保安厅,要求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点就是“撤岛”。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海上保安厅和自卫队必须从钓鱼岛附近全部撤离,中国政府需要宣示钓鱼岛主权,并频繁派驻必要的行政和军队力量巡航。至于外交部总是无休止的“抗议”已经证明是无效的!
钓鱼岛绑架事件不能放人了之!既然主权在我,就必须按照中国的国内法处理,而不是草草收场、息事宁人!
宋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