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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对绑架我渔民的恐怖分子动武
[/h1]我们都知道亚丁湾有索马里海盗猖獗一时,马六甲也有海盗但有些小打小闹,可是如今这两年南海也有“海盗”这些“恐怖分子”在肆虐,多次绑架我渔民,并强行索要赎金,这与索马里海盗有什么区别。要是说有区别那就是这些海盗、这些恐怖分子,不仅仅要扣我人质,要我们的钱,还要要地,要岛屿,要领海,更像是一个江洋大盗,一个有国际背景的地区大盗。
我们知道由美国人倡导的反恐联盟已经将恐怖分子作为第一打击要素,针对这些在我领海领土劫持、绑架我公民的恐怖分子,我们有必要实施武力打击,这是符合国际法的。
另外这些强盗既然是在我领海抓人扣人,我们应该果断地按照国内刑法关于处理恐怖分子、抢劫罪责来定罪并绳之以法,这样会简单得多。如果这些强盗恐怖分子是受到某一级领导的授权,我们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实施通缉。
如果他们再拒不放人,我们有权采用一切手段解救人质,这是维护我大国尊严的必由之路,也是“臣服”周边的唯一可行的渠道。通俗点说,讲道理讲不通的情况下,给他重重的一巴掌或许会让他记忆很久。否则一味的忍让,其可悲的效果就是若干年后被恐怖分子们“刑满释放”,这不难看出这些国家完全没有把中国的“强硬”外交当回事,如果我们在通过外交努力来解决,依旧是需要等待2年的时间吗?自然这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结果。这说明外交的强硬已经不足以威慑这些国家,必要时采用外交和国防部门的最后通牒方式或许是提前释放我渔民的最恰当的办法,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放人,否则将采取军事行动。只有这样一文一武相配合才能确保恐怖分子组成的恐怖国家不能再欺我无人。
(胡参谋长/“中华鹰才智库”军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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