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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兹声明目前互联网上域名为www.shiyunpeng.com 和 blog.sina.com.cn/shiyunpeng520 的网站均与石云鹏本人无关,网站中的所有文章和内容均不代表石云鹏本人观点,特此声明。
石云鹏监护人:高隼
石云鹏经纪公司:北京天地人演艺经纪公司
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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