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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2009-09-22 19:50:00)
标签:

新华都

税法

陈发树

股票

分类: 财经、证券

案例:

陈发树"逃税门"

 根据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此前下发的《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及《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国家对个人进行股票交易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能把股息红利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款和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原始股,诸如管理人内部股的成本价,与这些股票解禁那天的市价之差,这部分不叫资本利得,而应该是股息红利所得,是应该纳税的。

从持有原始股,到解禁减持,过程应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一级市场,假设某股东持有成本价为1元的若干原始股,在限售股解禁的当天,市价变成10元了,之间9元钱的差价就是股息红利所得,应该比照股息红所得税的标准纳税;如果等之后在二级市场卖到了20元时,那么从10元到20元之间10元的差价就是资本利得,这部分是可以暂缓的。

http://business.sohu.com/20090922/n266913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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